创业领军人才培养(领军型创业人才)

作者: 百科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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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军型创业人才

青年拔尖人才具体条件

  申报人员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

  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成长为领军人才的潜力。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近5年内,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与过国家级重点科技项目、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或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技项目、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等,并取得重要的科研成果;领衔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省级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等,或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创新载体的骨干成员;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节能环保、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我省重点产业领域,担任企业科研团队的负责人,运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解决成果转化过程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

  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人才

  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出类拔萃,获得创新性成就或创造性理论成果,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具有成长为领军人才的潜力。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5年内,主持过省部级社科、人文、金融类重点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

  获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等重大科研成果(前三名),或其他领域社会公认的省级以上重要奖项(前三名);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重要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社会影响的著作;在金融产业发展、融资方式创新、金融风险控制方面,有深刻研究和理论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理论模式、产业模式和金融服务产品,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青年创业人才

  原则上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20%),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创办企业2年以上,在省内注册,企业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创办时间在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4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400万元。以近5年内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科技型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创业项目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文创类企业在生产经营、服务等方面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拥有自主品牌并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或具有创新性商业模式,能够填补市场空白,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金融类企业能够持续开展服务创新和产品研发,特别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产业融资和财富管理等领域,能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较好防范控制风险,在业内处于领先地位。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全国或省创新创业大赛奖项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高层次创业人才

二、认定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3.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引领和带动我省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突破或提升。

4.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

《行动计划》设立了“重塑人才培养目标”“重构知识体系,培养领军人才”“创新培养模式,鼎力学生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办学活力”“加强教育教学保障,提升培养质量”五大改革任务,画出了领军人才培养的“路线图”。根据《行动计划》,到2023年,按照“厚基础、宽口径、重交叉、强创新”的培养路径,重构通识教育基础上宽口径个性化专业培养新体系;实施“三制五化”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建立“可视、公开、约束、激励”的教育教学管理新机制;建成一批“双万课程”和“双万专业”;本科生深造率达到60%以上,基本形成一流本科教育新格局。到2025年,一大批优势专业、优质课程、精品教材、改革成果和学生创新创业成效等位居全国高校前列,学校本科教育在全国高等教育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具有国际影响力;到2030年,本科教育水平国际知名,跻身世界一流大学行列。

领军型创业人才有哪些

一.自主创业类人才(团队)

  符合本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来通投资创办科技型企业、生产服务型企业、文化创意企业,所创(领)办企业主导产品和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其工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创业领军人才(团队)。

  1. 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2. 创业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历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专家或2000年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3. 申报人应为2023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到南通市区创业,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商、税务和社保等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

  4. 担任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不包括监事,同时已在工商信息系统备案),本人实际到账的货币投入不少于100万元,且实际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申报人才团队的实际到账货币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注:本市科技人员、企业管理人员、青年大学生和留学归国人员等创业“新四军”创办科技型企业、生产服务型企业、文化创意企业,创业者可不受原任职地点限制申报江海英才计划。

  二.企业创新类人才(团队)

  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科技型企业,引进掌握高新技术产品核心技术或拥有技术发明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技术发明成果被企业应用,市场潜力较大,能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1. 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专家或2000年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2. 申报人应为2023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到南通市区企业工作,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与相关企业签订的正式引进手续;

  3. 引进后,能连续为所在企业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月,优先引进全职创新人才;

  4. 创新人才从到企业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且连续缴纳三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

  5. 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由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专家、省“双创人才”、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科技企业家”、省“产业教授”创办;②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等;③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④获得县(市)区、园区引才计划资助30万元以上的企业。

  注:企业全职引进沿海开发、规划设计、港口物流、风电产业、电子商务、软件服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文化创意等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年薪收入税前100万元以上的,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申报江海英才计划。

  三.高技能创新类人才(团队)

  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科技型企业引进的高技能创新类人才,其技术技能在国际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能够创造性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影响带动作用较大,并具备下列条件:

  1. 取得技师、高级技师以上资格证明,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境外引进的可适当放宽至65周岁(1956年1月1日后出生);

  2. 具有5 年以上(含5年)在企业关键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成果和业绩;

  3. 入选后能在引进企业工作3年以上,且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优先引进全职高技能人才;

  4. 引进的高技能人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②“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首席技师”;③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急需紧缺要求或具有一流的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本行业有较高声誉的高技能人才;

  5.引进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②被评为市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③被认定为市双创优质企业。

什么是领军型人才

首先是在某个领域的科技发展中做出卓越贡献,并处于领先地位;

其次在某个领域的科技发展起到某种引领和带动作用。这两点是构成科技领军人才的充分必要条件。

第三,科技领军人才是在实践中间自然形成的,不是行政部门上级单位任命的。第四,科技领军人才是多类型、多层次的。第五,科技领军人才是受一定的时间所限,随时间的推移而动态变化的。他今天是这个领域的科技领军人才,明天、后天就不一定。第六,科技领军人才也有空间所限。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都有相应层级的科技领军人才。

创业领军团队

创业团队最好有一个核心的领军人物,,有不同于成熟团队的地方,创业团队人员精干,以一挡二,创业团队,没有过多的上级跟下级,强调的是为了共同目标共同奋斗的阶级战友,创业团队需要能多思,解决问题,独当一面,对员工有极强引导力和说服力,并时刻以身作则,带领员工疯狂工作这样一个人。

这个人,必须是激进的,必须是辛苦的,必须是精神影响力和个人魅力的

技术型人才创业

专业技术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要求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中级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也是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对于专业技术岗而言,在这么一个政策上明显优越于管理岗位,那就是在2023年4月份颁布《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最为特别之处为停职留薪,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创业期间的良好表现可作为职称评定依据,这对技术人员可谓是一大利好消息,既是对人才的充分尊重,又能促进创业创新和科研成果的转化!

创业创新人才

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高度重视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积极鼓励学生参与科研、深入实践、接触社会、敢于创新、勇于创业,综合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构建了人才培养方案、创新创业课程、创新创业导师、创新创业基地、创新创业评价相衔接的训练体系和长效机制,有效地促进了财经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既是人才培养的关键,也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创新创业能力训练计划就是要通过重点突破来带动人才培养体系的全面改革。作为一项探索性的实践活动,创新创业能力训练计划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学生基础薄弱,对传统教育教学模式提出了严重挑战。为实施好该项计划,我校针对性地重点实施以下举措,破解创新创业训练难题。

  (一)完善院系考核、开发网络平台、建立社团,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

  为缓解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学科竞赛工作繁杂、教务管理人员相对不足、院系开展情况不一的问题,我校建立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考评体系,加强教务管理人员培训力度,开发创新创业网络管理平台,实现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公开化和高效化。同时,建立”融智创新俱乐部“、”KAB“创业俱乐部、”千帆数学社“等学生组织,促进学生创新创业自我管理、自我组织、自我发展。

  (二)纳入人才培养体系,实行个性化培养

  为应对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对学生课堂学习产生的冲击和影响,我校改革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将创新创业能力训练计划纳入正常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创建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等国际化本科人才培养实验区,创办”创业先锋班“,对有科研和创业潜质的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

  (三)设立创新创业显性、隐性课程模块,增强学生兴趣和能力

  受传统应试教育和专业教育影响,教学中存在学科专业课程结构划分过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相对滞后的问题,部分学生也存在学习兴趣不足、功利心过强、知识面狭窄、问题意识薄弱、动手能力差等缺点。大学生创新创业薄弱的基础与创新创业能力的要求存在明显差距。为提高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的兴趣和能力,我校系统开设了创新创业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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