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的创业板(创业板2023年年报时间)

作者: 百科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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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2023年年报时间

从第一笔买进开始算的,只算股票,不算基金和债券,即使两年内只有这一次买卖也可以的,因为计算的是首笔交易经验,没有持仓时间的要求。

目前根据2023年4月28日的新规要求,创业板是必须要两年的交易时间才可以进行开通的,以下是详细的创业板交易条件:

1.近20日日均净资产达到10万。

2.交易经验满足24个月,该交易经验从身份证下第一个股票账户的第一笔股票交易开始计算。

2023年4月28日创业板新规施行之前,开通创业板是没有资金和经验要求的,只是首次开通必须临柜办理,也就是说开立股票账户的同时就可以在营业部现场开通创业板了。创业板开通后可以在网上办理创业板转签业务,即将创业板从一个证券公司同步到另一个证券公司,这样就可以在多家券商拥有创业板的权限。

4月28日新规施行后开通创业板需要10万的资金和2年的交易经验,满足条件的投资者可以网上开通创业板。开通之后不存在转签一说,到另一家公司开通创业板仍然需要验资,验经验。已经开通创业板的存量投资者可以正常交易创业板股票,只是交易注册制下创业板新股前需要重新签署创业板风险揭示书,可以网上办理,问题不大。

2023年创业板实施

2023年最新创业板开通要求

1.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3.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稳健型及以上;

4.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的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稳健型及以上。

2023年创业板上市企业数

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一般处于初创阶段,资本金规模较小,所以对其股本规模要求比主板上市公司降低,下限初定在2000万元左右,以便为企业资本规模的扩大和业绩的增长留下空间。

2023创业板上市公司一览表

2023年前十一个月,在香港挂牌的新上市公司的共 132 家,其中主板上市 124 家(IPO上市 117 家、GEM转主板 7 家)、GEM上市 8 家。

2023年前十一个月的新上市公司数量,较上年(2023年)同期减少 26 家,主要是主板IPO减少 13 家、GEM转主板减少 6 家、介绍上市减少 2 家、GEM IPO减少5 家所致;2023年前十一个月的新上市公司数量,较前年(2023年)同期减少64家,主要是来自GEM(创业板)上市数量的锐减65家所致。

如果单看主板IPO数量的话,今年前十一个月共117家,较2023年的130家减少10.0%、较2023年同期的110家多6.4%。

2023年创业板年报披露时间表

2023年初沪指4000点左右。

回顾最近几年各大券商策略对来年市场的预测,西南证券策略团队是业内少数能连续“踏准节奏”的案例。例如在2023年底,市场一片悲观,西南证券策略团队发布观点称,2023年A股有望否极泰来,沪指有望达到3200点;在2023年末,市场情绪亢奋之际,西南证券策略团队却冷静地预计,2023年沪指运行节奏有望先破后立、不破不立,看好医药、必选消费品、可选消费品中的奢侈品。日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访了西南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朱斌。展望2023年市场,现在他表达的更多的是一种乐观的预期,预计这轮大牛市的高点就是4000点左右。

创业板年报预告2023新规

创业板标准制就是创业板注册制。

2023年4月27日,创业板注册制实施方案获通过,本轮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涉及板块的改革安排,优化发行上市条件,支持红筹结构等企业上市,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第一,创业板定位得到进一步细化,确保实现与科创板的差异化发展。对比此前“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的笼统表述,《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对创业板的定位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即“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更加强调推动传统产业的创新升级。并与科创板“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的定位有所区分。同时,根据深交所的规定,发行人在申请IPO时,在符合发行条件的基础上还需评估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同时保荐人还需出具专项说明。确保实现与科创板的差异化错位发展。

  第二,精简优化了创业板发行条件,提升市场包容性。IPO方面,综合考虑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制定多元化上市条件,从而实现了对不同成长阶段和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企业的支持。主要包括:1、取消了现行对申请上市发行人在盈利业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等方面的要求。2、完善盈利上市标准。根据深交所方面规定,一般企业仅需满足与科创板相同的“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或“预计市值不低于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 1亿元”。3、支持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上市,标准与科创板相同。4、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但一年内暂不实施,一年后再做评估。即“预计市值不低于 5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 亿元”,略高于科创板标准。

  再融资方面,整体变化不大。主要是加强了对财务会计报告的披露要求。包括:1、对于公开发行,要求最近三年必须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对于非公开发行,审计报告披露合规要求从最近三年缩短为最近一年。3、淡化了现行规定中对于再融资企业需满足“最近二年按照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的要求。

  第三,创业板改革后,其审核注册程序、发行承销、信息披露原则要求、监管处罚等方面将与科创板相关规定基本一致。主要包括优化审核注册程序,压缩审核注册期限,支持企业便捷融资,增加审核标准、程序、内容、过程的透明度,同时显著提升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成本,压严压实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的责任等。不同之处在于,1)在跟投制度方面,根据上海证券报的报道,创业板拟对未盈利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高价发行企业实施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强制跟投的制度,其他发行人不强制跟投。2)在信息披露上,更加注重对于自身科技创新、模式创新或业态创新情况,以及对新旧产业融合的促进作用的披露。

  第四,交易制度方面,主要有五大变化:1)放宽涨跌幅比例,将创业板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由10%提高至20%。且存量部分也将同步实施。2)优化新股交易机制,对创业板新股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并设置30%、60%两档停牌指标以稳定价格防止过度波动。3)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方式,允许投资者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4)优化两融制度机制。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股票自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两融标的,推出转融通市场化约定申报方式,允许战略投资者出借获配股份。5)优化其他微观机制安排。包括设置单笔最高申报数量上限,对连续竞价期间限价申报设置上下2%的有效竞价范围,调整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新增股票特殊标识等。

  第五,完善了股份减持的安排。1)对未盈利上市企业实现盈利前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董监高所持股份锁定期等作出特别安排,即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在3年无法减持首发前股票的基础上,第4、5年每年减持的数量还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数的2%。同时董监高也无法在3年减持首发前股票。2)增加上市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下,特定主体禁止减持的规定。3)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披露要求。4)明确股东可以通过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首发前股份。

  第六,健全了退市机制,加快劣质企业出清。1)丰富完善退市指标,将净利润连续亏损指标调整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复合指标,并新增“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5亿元”的交易类退市指标和“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未按期改正”的规范类退市指标等。且退市触发年限统一为两年,加大“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的出清力度。2)简化退市流程,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交易类退市不再设置退市整理期,提升退市效率,优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停牌安排,保障投资者交易权利。3)强化风险警示,对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退市设置退市风险警示制度。

创业板年报业绩预披露新规2023

2023年6月规则修订后,创业板公司不再强制要求披露业绩快报与业绩预告,但属于下列情形还需要在1月31日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净利润指标:净利润为负;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净资产指标:期末净资产为负;

其他情形:出现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创业板什么时候出年报预告

半年报在披露的业绩上,有以下规定:

1.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对于中报业绩预告没有强制要求,可以披露也可以不披露。

2.深交所主板:净利润为负值;实现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均需要披露。

3.2023年A股半年报的披露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0日; 深交所要求对于业绩预增的公司,必须要在7月15日前披露。

创业板2023年年报时间查询

业绩预告: 每年11月1日至来年1月31日之间,上市公司若复合下列两项条件之一,要对全年业绩进行预告。 条件一:预计全年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条件二: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经上市公司财务核算或初步审计确认,公司全年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如果规定时间内没有预告,说明该公司全年业绩很可能同比增幅或降幅不会超过50%。 业绩快报: 有条件的公司可以主动披露全年业绩快报(非强制性)。只有在上市公司全年业绩被提前泄露,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才必须披露业绩快报。中小板上市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业绩快报也另有要求:如果公司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为3月或4月,公司应当在2月底前披露业绩快报。参考书籍:《明明白白看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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