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创业扶持政策(重庆创业扶持哪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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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创业扶持哪些项目
在重庆注册公司是开始创业的第一步,那么在重庆注册公司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多久 ?
一、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的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 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 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二、注册公司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1、企业名称核准;
时间需要:1—3个工作日;确定公司的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 可以线上工商局提交核名申请;核名通过,如若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2、工商局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时间需要:3—10个工作日;核名通过后,确认公司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 ,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材料 审核通过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3、领取企业营业执照;
时间需要: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 执照正、副本。
4、备案刻章等事项;
时间需要:1—2个工作日;凭领取的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刻章:公司 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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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保持现有的经营地址和经营模式不变,通过以下途径就可以享受到园区总部经济优惠政策。
(1)新办公司(2)迁移(3)分公司
注册到园区的企业可以享受到如下财政优惠政策:
1、增值税扶持地方留存的30%-70%(总纳税额的15%-35%)的税收优惠政策
2、企业所得税扶持地方留存的30%-70%(总纳税额的12%-28%)的税收优惠政策
3、个税扶持地方留存的30%-70%(总纳税额的12%-28%)的税收优惠政策(要求纳税达到一定额度)
4、个人独资所得税核定征收0.3%-2%的税收优惠政策
5、灵活用工操作综合税率9%,取得6%专票抵扣。
6、有限公司所得税核定征收,核定所得税税率0.3-0.75%。
重庆政府创业扶持资金
重庆有以下五项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创业和就业
1、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1年内可以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
2、凡自愿到重庆市工作的毕业生,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不受学校、专业、学历和生源的限制;
3、半年以上未就业有固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申请3000-20000元人民币的银行抵押和担保贷款;
4、自谋职业的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和人事档案暂存就读学校2年或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存管2年,存管期间免收档案管理费;
5、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引导大学生转变择业观念。
另外,重庆转为直辖市以来,进入各类高校的重庆学生越来越多,全市各高校在校生人数也较直辖初增加了约一倍。适应大中专生就业形势的变化,重庆市近两年先后推出了大学生自主创业小额贷款、对本地和外地生源平等开放就业资源及就业市场等措施,为大中专毕业生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据统计,全市近两年毕业的大学生中,有4.2%选择了自主创业。
当然,要更具体的信息还是请到当地税务机关或者劳动局咨询为准。
重庆创业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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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创业扶持哪些项目有补贴
重庆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主城区危旧房拆迁补偿
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主城区危旧房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2008年3月31日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二日
关于主城区危旧房拆迁补偿
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加快主城区危旧房拆迁,维护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居住条件,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主城区危旧房拆迁实际,现就切实推进主城区危旧房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大对被拆迁人的政策优惠力度,鼓励被拆迁人积极搬迁
危旧房改造拆迁区域内的被拆迁人,在规定搬迁期限内选择货币安置的,除按规定享受货币安置补偿费和提前搬迁奖励费外,以产权户(或公有住房承租户)为单位,根据区位差异,住房每户给予1万―3万元的一次性货币安置特别奖励费,具体地段标准由主城各区制定。非住房按房屋评估价格的5%以内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货币安置特别奖励费;非住房一次性货币安置特别奖励费按标准计算不足2万元的产权户按2万元给予补偿;同一产权内既有住房也有非住房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合并给予一次奖励,不能分别奖励两次。
危旧房改造拆迁区域内建筑容积率低于1的,按土地房屋权属登记面积计算,其总用地面积大于总建筑面积的部分由同一拆迁评估机构按土地原用途评估确定补偿价值。建筑容积率高于1的,土地不单独另行补偿。
被拆迁住房建筑面积公摊系数低于或等于15%的,按15%的公摊系数计算应补偿的,被拆迁住房建筑面积公摊系数高于15%的,按实际面积计算房屋补偿。
实行产权调换安置,安置住房公摊系数超过15%的,其超过部分所对应的由拆迁人承担购房费用,在15%以内的按实计算。
被拆迁人取得安置房申请土地除工本费外,免相关契税和规费。由政府和储备机构统一购买用于拆迁安置的房屋,安置被拆迁人后,其两次转移登记实行并案办理,免相关契税和规费。被拆迁人取得安置房后发生转让的,应当按规定交纳转移登记的相关税费。
适当提高主城区危旧房屋拆迁补助奖励等费额标准(具体见附表)。
二、加大社会保障力度,解决被拆迁居民的后顾之忧
危旧房改造拆迁区域内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审查公示,以产权户(或公有住房承租户)为单位,家庭实际居住且在他处无住宅的,家庭人口在2人及以下,按第一条第三款计算的住房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在拆迁安置时,由拆迁人提供保障,按建筑面积30平方米给予等值货币或实物补偿安置;家庭人口在3人及以上,按第一条第三款计算的住房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在拆迁补偿安置时,由拆迁人提供保障,按建筑面积45平方米给予等值货币或实物补偿安置。对不符合上述条件骗取保障性补偿的,经查实,依法追回保障部分补偿。
被拆迁居民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拆迁之时可一次性选择六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在迁入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凡区安排接收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入学或变相收取捐资助学费。
对符合范围的困难家庭,因居住地发生变化造成人户分离的,在拆迁安置完成一年内,凭迁出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由迁入地民政部门审查核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一年后,按规定向迁入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迁入地民政部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要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因拆迁迁入的居民与迁入地原居民在就业、培训、医疗、社会保障服务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按属地原则在迁入地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市级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制定完善相关政策,确保城市居民拆迁后各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到位。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危旧房拆迁区域企业搬迁
财政、工商、劳动保障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支持危旧房拆迁工作,积极研究鼓励支持危旧房拆迁区域企业搬迁的优惠政策,妥善处理职工安置和债务清偿等相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搬迁。
拆迁涉及企业搬迁的,拆迁人应在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及时书面告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督促企业负责做好企业搬迁、职工安置稳定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依法按政策完成补偿安置与搬迁工作。涉及公用事业、市政管网设施搬迁的,拆迁人应及时书面告知产权单位,产权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完成搬迁,其搬迁补偿标准按照《重庆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网拆迁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03〕22号)规定执行,因恢复或重建施工产生的相关规费减免。
四、妥善处理市有直管公房拆迁补偿安置
市有直管公房拆迁应坚持依法补偿产权人,适当照顾承租人的原则。拆迁直管公有住房时,有条件的实行产权调换安置,无条件的实行货币补偿安置,货币补偿费按产权人与承租人3∶7的比例分配;承租人系低保家庭的,不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如本人自愿书面申请选择货币补偿且保证不再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可实行货币补偿安置。
拆迁非住宅直管公房时,原则上实行产权调换安置,对确无条件实行产权调换安置的,实行货币补偿安置,货币补偿费按产权人不低于70%,承租人不高于30%的比例分配。具体比例由主城各区自行确定。
产权人所得拆迁货币补偿安置费应专项存储,纳入重置资金管理,用于公房维修养护和基层房管部门改制。
五、加强拆迁评估市场监管力度,确保评估结果依法公正
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正确引导拆迁评估机构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按相关评估技术规范科学评估被拆迁房地产市场价值,拆迁评估机构依法对评估结果承担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评估过程、人为压低或提高评估价格。
市、区拆迁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拆迁评估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损害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操纵评估机构选择、贿选、承诺价格、与拆迁当事人一方串通,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等严重违规行为,以及经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报告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报告不被采信的,经查实认定,取消拆迁评估资格。
六、加大拆迁行政执行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拆迁安置
对已批准实施的危旧房改造拆迁项目,主城各区要督促拆迁人限期组织实施拆迁补偿安置,在规定的拆迁安置期限内,通过协商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逾期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当事人申请行政裁决的,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受理并依法进行调解,仍达不成协议的,应依法及时作出行政裁决。
拆迁当事人收到行政裁决书后,未在裁决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裁决的,由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迁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进行听证。
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对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应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书面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或撤销行政裁决。
行政强制拆迁应由区人民政府或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执法部门进行。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自行搬迁。逾期不搬迁的,由执行机关依法实施强制拆迁。执行强制拆迁前,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拆迁人未按裁决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或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或周转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七、强化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主城各区人民政府是危旧房拆迁的责任主体,也是地方社会稳定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危旧房拆迁工作的领导。各级信访、公安部门要牵头做好拆迁信访稳定工作,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信息沟通、协调配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事件,要及时汇报和积极协调处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将拆迁信访稳定工作和危旧房拆迁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八、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主城区范围内危旧房屋拆迁,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之前已发布拆迁公告的工程,按原规定执行。
附表:
重庆市主城区危旧房
拆迁搬迁补助奖励等费额标准
费额名称
费 额 标 准
搬 迁
补助费
住宅
1000元/户?次
非住宅
商业、办公、业务用房30元/m2?次;生产用房40元/m2?次。
提前搬迁
奖励费
住宅40元/户?日;经营性门面20元/m2?日;其他非住宅10元/m2?日。
非住宅经济
损失补助费
每过渡一月按房屋评估价值的5‰计算。
水电总表、
天然气等
设施的补偿
1.被拆迁人单独安装的水电总表,由其自行拆除,并由拆迁单位按有关部门现行收费标准一次性给予全额补偿;
2.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原有的天然气、闭路电视等设施,拆迁时不予补偿,由拆迁单位恢复安装,不另收费;
3.实行货币补偿的,原有的天然气、闭路电视等设施,拆迁时按有关部门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予以补偿。
重庆农村创业国家扶持项目有哪些
如果你想在重庆创业不是那么容易的,在创业之前 ,必须给自己一个定位 ,看自己适合哪种创业 ?并且创业需要资金 ,根据你的启动资金,多少来决定你的创业。并且看自己爱好了哈 。
如果你喜欢做餐饮的话 ,开个面馆儿最合适了,要不了多少钱,并且也完成了自己创业的心意。
重庆政府扶持的创业项目
(一)强化创业扶持政策。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在创业地享受与当地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劳动者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入驻创业解化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载体的按规定给予场租减免等政策,向有创业意愿的青年人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免费创业工位。
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首次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企业实际缴纳社保费单位缴纳部分的20%给予创业补助,最长不超过3年。
鼓励返乡入乡创业业建立线上销售渠道,对线上年销售收入达万元及以上的,按不超过销售额的5%给予一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线上年销售2000单及以上的,按不超过快递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主体不重复享受补助。(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庆创业补贴项目有哪些
凡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失业登记证、所在地社保所出具的补贴期间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灵活就业登记证明、社保本复印件、申请人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存折复印件、重庆市“4050”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申报。由社保所审批后上报,经复审备案后,方可兑现补贴。
“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怎么申领
一、“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每年3月和9月有两次申报时间。
二、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2.提供灵活就业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证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低保证明(复印件)
4.下岗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雇工的劳务协议及雇主的营业执照(雇主没得资格享受)
重庆创业扶持哪些项目可以申请
一是支持返岗复工一批,建立点对点、一站式服务通道,通过专车专列等方式成规模、成批帮助低风险地区的农民工尽快返岗复工;
二是帮助招聘录用一批,持续开展线上招聘活动,大力推行网上面试,视频招聘,组织开展定向劳务协作,帮助企业新招录一批农民工;
三是动员投身农业解决一批,引导返乡农民工就地参加春耕备耕,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就业;
四是鼓励重大项目吸纳一批,深入挖掘当地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用工潜力,鼓励优先吸纳本地农民工和本地贫困劳动力;
五是扶持创业带动一批,为懂技术懂市场的农民工提供线上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资金支持;
六是开发公岗安置一批,为暂时无法外出、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开发一批环卫保洁等临时性公益岗位来托底安置,保障其基本生活。
重庆有没有扶持创业政策
补贴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以下三类就业困难人员:
1.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登记失业人员
3.城镇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申报条件
1、办理失业登记:符合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应首先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无社区的到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并持有《就业创业证》。
2、办理就业登记:符合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应于10日内按规定到户口所在社区进行就业登记。经社区公示7日无异议的,录入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并出具《重庆市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3、缴纳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按规定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申报时间
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每年3月和9月有两次申报时间
补贴标准
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和的2/3。
补贴期限
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年龄为准,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三类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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