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自主创业落户(武汉创业落户政策2023)

作者: 百科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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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创业落户政策2023

(1)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毕业生,毕业2年内在汉就业创业的;

(2)

武汉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外地生源毕业1年内(截止时间为毕业次年7月31日,下同)并列入我市急需专业目录范围,在我市就业的(含新城区生源毕业2年内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的);

(3)

武汉地区高校自学考试、成人教育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外地生源毕业当年内在我市就业的、新城区生源毕业1年内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的。

武汉市创业落户条件

不可以,2023年9月份武汉落户政策放松,社保缴纳满6个月即可落户武汉。

近日湖北省发改委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落户政策相关条件的实施意见》

1.明确企业落户,也就是重点企事业单位职工,只需要缴纳社保,有稳定居所的就可以申请落户。

2.调整就业创业落户条件: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35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由原来的社保缴纳2年变为6个月即可。

3.调整随迁落户条件:夫妻、子女随迁申办户口,将在本市有合法自有房屋的条件调整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夫妻登记结婚满5年放宽至夫妻登记结婚满1年。

4.调整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功能区、中心城区条件,就业创业条件由2年变为1年。

武汉创业落户政策2023年

2023年9月11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落户政策相关条件的实施意见》,调整就业及创业、随迁等落户条件。

其中提到,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35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新城区(包括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区,下同)、功能区(包括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武汉化工区,下同)就业创业的,由原来的社保缴纳2年变为6个月即可。

2023年武汉落户新政策

买房,100平以上。大学生可以直接入户。

武汉就业创业落户政策2023

外地人户口转入武汉市户口的方法包括积分落户、买房落户、创业落户、人才引进落户、投靠落户、学历落户和新城区农民工落户。

一、积分落户:外来务工人员的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

二、买房落户:买房落户是简单也普遍的落户方式。也是多数人落户城市的首选方案。

三、创业落户:企业法人系市外或武汉市新城区人员,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及新城区的汉南区、东西湖区投资、年缴税或三年累计缴税金额达到30万元的,可申请办理法人本人及配偶、子女或企业骨干共2人的武汉市常住户口。注:需提供申请人在汉住房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历落户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五新城区农民工落户: 1、在新城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和住所(含合法租赁),且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2、获得国家、省、市劳动模范称号、“五一”劳动奖章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在全市范围内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居住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2023年武汉市创业扶持

大学生八折买房条件

1、让大学毕业生以低于市场价20%买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租到租赁房。(注:此政策并不包含市场上的商品房)

2、申请安居房的条件是: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拥有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市创业就业满1年,家庭(未婚大学毕业生的家庭指本人及父母;已婚大学毕业生的家庭是指大学毕业生本人、配偶及子女,不含父母)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可申请购买1套大学毕业生安居房。

4、未来五年,建设和筹集250万平方米以上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其中,大学毕业生安居房85万平方米,以6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大学毕业生租赁房165万平方米,以人均租住面积20平方米为主。

5、大学毕业生安居房不能上市交易。如需出售,拥有完全产权的,由原出售人按照届时市场价80%回购;拥有共有产权的,由共有产权人按产权比例以届时市场价80%回购。大学毕业生租赁房租赁期限一般为3年,确有需要的最多可再延长2年,延长期内租金标准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大学生租房补贴

1、一次性租房补贴额度

一次性租房补贴额度为2500到6000元,具体补贴数额根据大学生最高学历情况而定;

月薪3000元以下的无房新就业大学生(单身则为3500元以下)都可以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

2、就业创业一次性租房补贴

一次性租房补贴额度为2500到6000元,具体补贴数额根据大学生最高学历情况而定;

月薪3000元以下的无房新就业大学生(单身则为3500元以下)都可以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

武汉创业扶持政策 2023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大学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能得到以下政策支持。

1.推行先落户后就业

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在省内合法稳定住所或拟就业创业地城镇落户 。

2.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

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地可给予租房和生活补贴 。

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着力解决留鄂来鄂高校毕业生住房困难问题。

3.增加优质岗位供给

高水平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 ,力争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每年增长10%以上。

加快构建“51020”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壮大“光芯屏端网 ”世界级产业集群。

大力引进下一代通信、集成电路、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领域具有全球影响力、掌握产业前沿核心技术的龙头企业在鄂设立总部或第二总部 。

武汉创业落户政策2023规定

武汉落户方式及条件

  一、人才引进落户

  凡毕业超过两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者留学回国人员,在武汉就业创业的,只要具备普通高校专科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博士生学历的,只需提供1年社保缴纳证明及住所证明,就可在武汉市落户。

  二、父母、子女、夫妻之间投靠

  夫妻挂靠: 中心城区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

  父母挂靠:60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女性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或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武汉市投靠子女的外地的父母都可以投靠户口在武汉的子女。

  子女挂靠:子女未满16周岁,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可挂靠父母的户口,子女的户口可随父母任意一方挂靠。收(抱)养的子女也可以落户武汉,但是仅限学龄前儿童、弃婴,且被投靠人女方需年满30周岁,身边无子女。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都可投靠在武汉的亲属。

  三、军队干部家属可随军户口

  1、现役军人且是副营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以上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2、服现役或军队服务满15年的军官或文职干部也可以办理。

  3、符合安置部门政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需要改变原户口性质或户口不迁回原籍的复退军人也可在武汉安置户口

  四、外地来汉兴办私营企业业主、家属或业务骨干

  1、 申办人必须是私企业主、近亲属或业务骨干,且1998年7月1日后3年内累计纳税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

  2、户籍不在武汉市或户籍在武汉市远城区,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来本市中心城区及郊区(东西湖、汉南区)投资兴办私营企业,且在武汉市有自己的住房,可申报私营业主及一名亲属(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业务骨干(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营销人员或管理人员)共计2人的户口。

  五、港、澳、台及国外回归定居人员

  符合出入境回国定居政策条件的港、澳、台基国外回归人员。

  六、科技人员家属随迁户口

  1、经省、市人事部门认定,符合随迁条件的专业技术干部家属。

  2、随迁子女中专及以下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

  七、购房入户

  1、户籍不在武汉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2、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办理“农转非”。

  3、户籍不在武汉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4、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武汉市创业政策

为吸引人才留在武汉,武汉对于博士、硕士研究生落户堪称“零门槛”。

  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者学位)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含新城区、开发区户籍人员),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不满3年的毕业生,在本市就业创业,不仅无社保缴纳年限、正常经营年限限制,即便无自有产权房屋,合法租住房屋的,也可在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落户。

  须注意的是,在新城区就业创业,欲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欲落户中心城区的,需在欲落户区域拥有自有产权房屋。

  毕业超过3年在汉就业创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则多了一项限制条件:在本市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半年以上。

  二 为各类人才落户亮绿灯 电大、成教、中专生均可申请落户

  非普通高校本科及研究生学历或者学位(包括:电大、函授、网络、自修、成教等非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年龄不满30周岁的人员,在本市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半年以上,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可申请落户。

  同时,武汉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取得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按技工学校招生的毕业生),外地生源毕业不满1年在汉就业并列入我市急需专业目录范围,本市新城区生源毕业不满2年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的,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可申请落户。

  三 高级人才落户政策出台

  被评定为“湖北省“百人计划”、武汉“城市合伙人”、“黄鹤英才计划”等人才计划;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市政府相关部门连续2年确认的“四上企业”的非本市户籍高管班子成员;国家、省、市机关录用在汉工作的公务员及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含系统内部调动人员),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单位连续缴纳武汉市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均可落户。

  四 4类投靠落户政策放宽

  中心城区夫妻投靠的,被投靠人须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夫妻登记结婚满5年,夫妻双方或父母、子女在中心城区有自有房屋,即可投靠。

  新城区及开发区夫妻投靠的,被投靠人须具有新城区常住户口,夫妻登记结婚,夫妻双方或父母、子女有自有房屋,即可投靠。

  子女投靠父母的,被投靠人须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有自有房屋,子女未婚且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即可投靠。

  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投靠人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投靠人为退休或无业人员(父母双方均退休,一人年龄达到标准,另一人可随迁入户),投靠人在原户籍地无其他子女,投靠人或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即可投靠。

武汉创业落户政策

 武汉落户方式及条件

  一、人才引进落户

  凡毕业超过两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者留学回国人员,在武汉就业创业的,只要具备普通高校专科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博士生学历的,只需提供1年社保缴纳证明及住所证明,就可在武汉市落户。

  二、父母、子女、夫妻之间投靠

  夫妻挂靠: 中心城区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

  父母挂靠:60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女性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或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武汉市投靠子女的外地的父母都可以投靠户口在武汉的子女。

  子女挂靠:子女未满16周岁,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可挂靠父母的户口,子女的户口可随父母任意一方挂靠。收(抱)养的子女也可以落户武汉,但是仅限学龄前儿童、弃婴,且被投靠人女方需年满30周岁,身边无子女。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都可投靠在武汉的亲属。

  三、军队干部家属可随军户口

  1、现役军人且是副营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以上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2、服现役或军队服务满15年的军官或文职干部也可以办理。

  3、符合安置部门政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需要改变原户口性质或户口不迁回原籍的复退军人也可在武汉安置户口

  四、外地来汉兴办私营企业业主、家属或业务骨干

  1、 申办人必须是私企业主、近亲属或业务骨干,且1998年7月1日后3年内累计纳税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

  2、户籍不在武汉市或户籍在武汉市远城区,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来本市中心城区及郊区(东西湖、汉南区)投资兴办私营企业,且在武汉市有自己的住房,可申报私营业主及一名亲属(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业务骨干(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营销人员或管理人员)共计2人的户口。

  五、港、澳、台及国外回归定居人员

  符合出入境回国定居政策条件的港、澳、台基国外回归人员。

  六、科技人员家属随迁户口

  1、经省、市人事部门认定,符合随迁条件的专业技术干部家属。

  2、随迁子女中专及以下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

  七、购房入户

  1、户籍不在武汉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2、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办理“农转非”。

  3、户籍不在武汉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4、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武汉市中心城区是指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的适用中心城区政策;远城区是指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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