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就业创业网(江西就业创业网官网)

作者: 百科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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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就业创业网官网

一、《就业创业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登记申请

提交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户口薄第一页{即户籍页}和本人一页)

3、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5、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需要提供毕业证及复印件。

第二步:登记受理

现场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

第三步:信息审核

劳动者不能提供相应材料时,可采取书面承诺方式办理。

第四步:办理《就业创业证》

登录甘肃省大就业信息管理平台失业管理子系统,对劳动者进行信息录入后,打印《就业创业证》。

第五步:结果反馈

审核盖章,审核如不通过,及时告知原因。

二、办理《就业创业证》所需材料

工作(或失业)单位为驻我市的部、省、市属企业或原参保关系在市本级的部分区属企业,且符合办理《就业创业证》条件的人员,由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工作(或失业)单位为县(区)属企业的人员、长期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符合办理《就业创业证》条件的人员在户籍所在县(区)办理。

办理《就业创业证》所需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户口薄第一页{即户籍页}和本人一页)

3、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5、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需要提供毕业证及复印件。

三、补办《就业创业证》所需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户口薄第一页{即户籍页}和本人一页)

3、《兰州晨报》等官方报、刊挂失凭证

4、《就业创业证》原证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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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证有什么用途好处

就业证主要用于记载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就业状况、接受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动态内容,是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求职登记、就业再就业、参加和享受社保、办理退休手续的必备证件,也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市接受平等义务教育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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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失业登记途径:

1.线上:支付宝赣服通——跨省通办专区——全国通办事项——失业登记——在线办理。

2.线下: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至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现场办理,即办即走。

申请人登录“赣服通”江西人社服务专区,在就业创业栏目的职业介绍服务中找到(个人)就业登记,点击服务并按要求进行办理。

也可通过“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在“个人办事”里的就业创业栏目找到《就业登记》,点击服务并按要求进行办理。

同时,为方便于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群众办事,该事项可通过异地代收代办方式满足群众异地办事需求。申请人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就近到政务服务中心“异地通办”专窗或人社部门综合窗口提交材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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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C是宜春学院(Yichun University)缩写简称,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为教育部第一批人工智能学院项目试点学校、教育部“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建设学校”、江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学校的前身是1958年创办的宜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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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申办就业创业证所需资料:

1、申领《就业创业证》,除办理相关业务(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外,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大一寸彩照1张。

2、在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申领的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学生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4、遇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5、常住地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未就业人员)。6、本人需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和《劳动力登记表》扩展资料申领的条件如下:1、符合失业登记规定的本市常住人员——在初次失业登记时申领;2、符合就业登记规定的劳动者——在初次就业登记时根据需要申领,其中单位用工的在录用备案服务窗口办理,从事个体经营在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3、离岗退养、协保人员——在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仅供其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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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

  1.申请。个人通过南昌市人才“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进行网络申报。按规定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PDF格式文档。

  2.初审。审核申报人是否按规定提交相应材料,材料是否齐全完备,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给予补充申报的时间限定。

  3.验证。由市公安局对户籍,市人社局对学历学位或技术等级、行政机关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对创业情况进行验证。

  4.公示。拟通过人员名单在“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兑现奖励。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将资金拨付至个人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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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求职补贴

  本省行政区域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大学、各类非学历教育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每人可享受一次,同时具备多个条件的毕业生不累计发放。

  职业培训补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培训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等,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 的高校毕业生,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根据培训工种、技术等级、培训时间、培训项目等内容在500元/人—6000元/人范围以内确定。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由培训人员缴纳培训费用的,由个人或委托培训主体申请补贴并支付个人;培训主体垫付的,由培训主体申请培训补贴并支付培训主体。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之间的高校毕业生和职业院校学生,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高校毕业生(含劳务派遣人员),通过参加转岗转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技师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具体标准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5元/人、初级(五级)260元/人、中级(四级)310元/人、高级(三级)350元/人、技师(二级)56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家庭服务业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公益性岗位补贴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对在公益性岗位招用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单位(企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就业见习补贴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国家级贫困县和老工业基地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参加见习首月时年龄在16-24岁的人员享受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见习留用人员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见习综合保险据实予以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创业培训补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创业培训,且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给予个人或培训主体职业培训补贴。非毕业学年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对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之间的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项目制方式由政府向具备资质的创业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为培训对象提供免费创业培训。

  按培训种类给予300元/人至1500元/人的补贴,或实施免费创业培训。

  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5周年)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每人可享受一次。

  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个入驻实体每季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江西省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一)就业困难人员

  1.范围与对象。

  在我省进行失业登记,在本市实现灵活就业,且在本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符合“4050”(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年龄条件的人员;

  (2)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

  (3)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

  (4)城乡贫困劳动力(农村特困家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城镇特困家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劳动力);

  (5)因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而失去土地的家庭困难人员(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力)。

  2.标准与期限。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费的,经认定后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以上年度江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南昌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前述缴费基数计算出的缴费总额的2/3,即为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3.申领与拨付。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就业失业登记凭证原件(本项材料由已领取该证件的人员提供;原未领取该证件的人员不用提供,但须同时进行首次登记),向灵活就业地社区(村)办理认定(对灵活就业地难以确定的,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的常住地认定)。

  由社区(村)将申请材料递送至灵活就业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初审后,报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核准。

  通过后,由各县区拨付补贴资金至就业困难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4.经费来源。

  从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高校毕业生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其人员户籍和参保要求、补贴标准、办理程序,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相关规定执行。

  补贴期限按照《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23]1号)执行。

江西省高等毕业生就业创业网

1.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社保业务窗口(南昌市西湖区中山西路58号)。

2.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中心:社会保障卡业务窗口(南昌市西湖区中山西路58号)。

3.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档案业务窗口(南昌市二七南路42号)。

4.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报到证业务窗口(南昌市二七北路98号中国江西人才市场三楼)。

二、预约服务

在延时服务时间外,需要办理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拨打12333热线(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咨询或预约办理人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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