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半年(创业板半年业绩预告新规)

作者: 百科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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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半年业绩预告新规

【1】上交所(含科创板):

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出现亏损、扭转为盈或者净利润比上一年下降或者上涨50%的情况,应该在本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进行业绩预告。没有上面的三种情况,可以不进行年报的预告披露。半年报和季报没有强制规定。

【2】深交所:

主板:预计报告期内(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业绩预告的时间一季度业绩预告应在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前,半年度业绩预告应在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应在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年度业绩预告应在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中小板(属于主板):公司应披露半年度、前三季度、年度业绩预告,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归母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扭亏为盈,应不晚于3月31日(在年报摘要或临时公告)进行业绩预告。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创业板公司不再强制要求披露业绩报与业绩预告,但属于下列情形还需要在1月31日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① 净利润指标:净利润为负;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

② 净资产指标:期末净资产为负;

③ 其他情形:出现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创业板半年度业绩预告时间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明确规定了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前三季度报告的业绩预告及其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分别是不得晚于1月31日、7月15日和10月15日。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公司,应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创业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

创业板业绩预告新规则

1、上交所(含科创板):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出现亏损、扭转为盈或者净利润比上一年下降或者上涨50%的情况,应该在本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进行业绩预告。没有上面的三种情况,可以不进行年报的预告披露。半年报和季报没有强制规定。

2、深交所:主板:预计报告期内(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业绩预告的时间一季度业绩预告应在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前,半年度业绩预告应在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应在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年度业绩预告应在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中小板(属于主板):公司应披露半年度、前三季度、年度业绩预告,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归母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扭亏为盈,应不晚于3月31日(在年报摘要或临时公告)进行业绩预告。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创业板公司不再强制要求披露业绩报与业绩预告,但属于下列情形还需要在1月31日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① 净利润指标:净利润为负;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② 净资产指标:期末净资产为负;③ 其他情形:出现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创业板季度业绩预告规定

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下一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创业板公司,应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创业板半年度业绩预告规则

创业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所有上市公司都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披露业绩预报,上市公司应当在4月10日之前被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1.一季度业绩预告:上年度年度报告预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报预告的同时,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披露时间在四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

3,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

4,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创业板新规 业绩预告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第四条规定,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4月10日,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7月15日,第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月31日。

创业板半年报业绩预告新规

上市公司半年报披露时间为8月31日之前,中报业绩预告时间一般在7月15日之前,但是对于中报业绩预告的规定各不相同。

沪市主板:可以进行预告,不作强制要求。

科创板:可以进行预告,不作强制要求。

深市主板(中小板):

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也就是达到要求的必须进行预告。

创业板:不作强制要求。

创业板新规一季度预告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的有关规定:

1、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下一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创业板公司应当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在10月15日之前披露第三季度业绩预告,在1月31日之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3、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创业板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占有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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