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政策与法律(创业政策与法律法规期末试卷)

作者: 百科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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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政策与法律法规期末试卷

2023年东莞创业补贴

一、事项名称:申领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二、申请条件:符合以下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

(一)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办理材料

(一)《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

(二)《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人员花名册》;

(三)享受补贴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享受补贴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不提供纸质件,由系统校验);

(五)属高校毕业生的,应提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六)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只需首次申报提供);

(七)属小型微型企业的,应提供本单位上年度从业人数、营业收入情况和所属行业等依据(具体由各地级以上市明确);

(八)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或半年)用人单位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九)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

以上材料在用人单位首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只需提供第(一)、(二)、(八)项材料。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九、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补贴项目按季度或半年申请,申请单位应在每季度或半年后首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在网上填写《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和《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人员花名册》。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花名册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在申请资料上加具受理意见,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进行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在申请资料上加具审核意见,并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

(四)公示。审核机构完成汇总后,应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五)审批。

(六)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申请单位账户,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拨情况。如打款不成功,则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创业法学题库

理想的创业法律环境如何?

1大学生创业过程中自身是否具备法律意识和法律理性,是否了解和掌握与其创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依法创业的关键,因此大学生创业的法学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

2创业法律教育不仅可以指导学生在校期间规避风险,也可以对学生真正走入社会后的独立创业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3 现有创业法律教育中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为:学校在创业培训中更注重创业精神和品质的强化,更多地关注企管、金融、财会、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对与创业有关的法律知识关注较少。

4大学生创业教育中法律教育的缺失,容易导致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创业成功率低,稍有不慎容易在创业过程中误入歧途导致犯罪,这样就完全背离了创业教育的设立目的。

5大学生创业涉及的各种共性法律问题,主要包括:第一,创业初始阶段的资金、设备场地以及办公场所等相关法律问题。由于学生的特殊身份,普遍没有财产可供抵押,又无银行个人信用记录,导致贷款困难。

6此时应该指导学生多寻求行政干预和支持,此时各地针对高校自主创业的学生,在工商注册、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就尤为重要,需要在法律教育培训中让学生全面了解并加以利用。

7在创业基地中通过项目申报,创业所需的设备场地问题一般都能在校内解决,但对于一些企业经营类的创业计划经常会涉及到在校外租店面及办公场所,这就需要向学生介绍《合同法》中关于房屋租赁的相关法律规定。

创业管理期末试卷

艰苦创业,从头开始,史无前例。

创业法律基础期末答案

1、产品好不好卖

产品卖出去,把钱收回来!这就是赚钱的生意!如果产品不好卖,再多的投入,再大的努力都没有用,想赚钱,根本没戏!

2、市场够不够大市场不够大

没有想象的空间,没有折腾的余地,项目一开始就没了底气!没了冲劲!根本做不大。

3、利润空间要大

利润空间不够大,毛利太薄,很难赚到钱!搞不好,辛苦做了一年,年底一算帐,不但赔钱还要贴人工进去。

4、趋势特征明显

把握趋势,追赶潮流也要踩好步点,赶早了,钱不好赚,开发市场成本太高;赶晚了,钱已经被别人赚走了!而且会越做越衰,越做越赔!

5、收入持续保障

看中眼前利益的短频快项目很难让一个人真正赚到钱!真正赚钱的好项目是持续收益的,一年比一年轻松,一年比一年多赚!

6、业务模式要好

赚钱要靠系统,赚钱要有套路!单靠个人的蛮力打拼和胡乱折腾,是难以出成效的!业务模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赚钱的多少。

7、品牌效应突出

做生意要懂得借力借势,红顶商人胡雪岩经商的秘诀是六个字:布局、造势、摆平!选项目看品牌已经是妇孺皆知的道理了,关键还要选中非常有潜力的品牌,这就更需要敏锐的判断和独到的眼光,富人和穷人在这一点上的差距尤为明显。

8、培训支持到位

做生意赚大钱毕竟是有步骤有方法的,成功一定有方法,失败一定有理由!自己摸索,事倍功半;培训引导,事半功倍;两者之间四倍的差距!所以,好项目还需要好的培训好的支持和服务,否则,做起事情来,麻烦就来了。

创业法学期末考试答案

法学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法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该专业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发展历程

近代的法学教育起步于19世纪末,即1862年在北京成立的同文馆。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始借鉴苏联法学教育模式,建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教育体系和模式。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正式成立,并聘请了大批苏联专家,举办由苏联专家直接讲课的研究生班;接收各地教师到人大进修,翻译了一大批苏联的法学教材,法律系开设的课程,基本上都是苏联的。

1954年5月,教育部主持召开了全国政法教育会议,1952年至1954年间,先后建立了北京政法学院和北京大学法律系、复旦大学法律系、西北大学法律系,形成了“五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律系、东北大学法律系、复旦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五院”(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和西北政法学院)的法学教育格局。

“文化大革命”时期,大多数政法院校停办或撤销建制,只有北京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和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从1973年起招收了为数不多的“工农兵学员”。

文革结束后,中国的法学教育开始恢复和发展。1978年,中共中央批转的《第八次全国人民司法会议纪要》明确提出“恢复法律系、培养司法人才”,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等一大批政法院系先后恢复招生。

1998年,教育部高教司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规定法学专业四年期间的人文素质教育的内容包括:公共政治理论课、公共外语、公共计算机、公共体育、专业必修课等。

2012年9月,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法学学科门类为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01K。

培养目标

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培养规格

学制与学位

法学类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各高校可在四年制模式基础上,实行弹性学制,但修业年限不得低于3年。

学生完成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规定条件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知识要求

了解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牢固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并形成合理的整体性知识结构。

能力要求

(1)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

(2)具备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专业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

(3)具备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创新创业实践的能力;具备较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外语能力。

素质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掌握法学类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3)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健全的职业人格、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备健康的心理和体魄。

本书讨论的创业政策法规主要分为

第一种类型:生存型创业者

创业者大多为下岗工人、失去土地或因为种种原因不愿困守乡村的农民,以及刚刚毕业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这是中国数量最大的一拨创业人群。清华大学的调查报告说,这一类型的创业者,占中国创业者总数的90%。其中许多人是被逼上梁山,为了谋生混口饭吃。一般创业范围均局限于商业贸易,少量从事实业,也基本是小打小闹的加工业。当然也有因为机遇成长为大中型企业的,但数量极少,因为现在国内市场已经不像20多年前,像刘永好兄弟、鲁冠球、南存辉他们那个创业时代,经济短缺,机制混乱,机遇遍地。如今这个时代,多得是每天一睁眼就满世界找钱的主儿,少得是赚钱的机会,用句俗话来说,就是狼多肉少,仅仅想依靠机遇成就大业,早已经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了。

第二种类型:可称为变现型创业者

就是过去在党、政、军、行政、事业单位掌握一定权力,或者在国企、民营企业当经理人期间聚拢了大量资源的人,在机会适当的时候,跣足下海,开公司办企业,实际是将过去的权力和市场关系变现,将无形资源变现为有形的货币。在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期,第一类变现者最多,现在则以第二类变现者居多。但第一类变现者当前又有抬头的趋势,而且相当部分受到地方政府的鼓励,如一些地方政府出台鼓励公务员带薪下海、允许政府官员创业失败之后重新回到原工作岗位的政策,都在为第一类变现型创业者推波助澜。这是一种公然破坏市场经济环境,人为制造市场不公平竞争的行为。

第三种类型:主动型创业者

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盲动型创业者,一种是冷静型创业者。前一种创业者大多极为自信,做事冲动。有人说,这种类型的创业者,大多同时是博彩爱好者,喜欢买彩票、喜欢赌,而不太喜欢检讨成功概率。这样的创业者很容易失败,但一旦成功,往往就是一番大事业。冷静型创业者是创业者中的精华,其特点是谋定而后动,不打无准备之仗,或是掌握资源,或是拥有技术,一旦行动,成功概率通常很高。

第四种类型:赚钱型创业者

世界经理人网站在调查中,还发现有一种奇怪类型的创业者。除了赚钱,他们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就是喜欢创业,喜欢做老板的感觉。他们不计较自己能做什么,会做什么。可能今天在做着这样一件事,明天又在做着那样一件事,他们做的事情之间可以完全不相干。其中有一些人,甚至连对赚钱都没有明显的兴趣,也从来不考虑自己创业的成败得失。奇怪的是,这一类创业者中赚钱的并不少,创业失败的概率也并不比那些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创业者高。而且,这一类创业者大多过得很快乐。

创业法学期末考试题库

法律创新因提高效率,简化司法程序,压缩个案时间,将人人贫等,改为人人平等。

在企业的创业阶段创业者面临的法律问题不包括

1.创业知识储备。创业者必须要有基础知识,创业活动才有保障,才能降低创业风险,增加成功率。开业知识、营销知识、财务知识、法律知识等等。

2.创业专门技能。创业者应当使自己能够熟练地运用本行业的一些专业知识,具有精湛的专业技能,这些是保证创业者在准备开拓的行业内不被淘汰的必备条件,对于从零开始的创业者来说尤其重要。

3.创业思维能力。经常有人拿穷人思维和富人思维作比较,因为确实他们的思维方式不同从而导致结果不同。创业者想要获得成功痛点思维、流量思维、场景思维、极致思维、用户思维不可缺。

4.创业成果。创业能力的好坏直接体现就是创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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