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创业政策(支持创业政策)

作者: 百科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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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创业政策

近年来,各地为农民工返乡创业都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这是在国家的大政方针下根据各地情况制定的。就同一个省或市,都会有区别。 不知道你在什么地方。所以,在肯定的回答后,我把重庆市一些情况介绍一下。重庆市政府最近出台了《关于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意见》(渝办发[2008]296号),主要内容如下。 建立返乡创业政策扶持体系: 放宽准入条件,清理、取消不利于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规定。允许 返乡创业者以租借商业用房和临时商业用房作为创业生产经营场所,供电、供水等部门应给予支持。 落实创业用地。允许通过村庄整治等方式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存量,将置换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优等用于农民工返乡创业,减半收取集体非农用地规费。 支持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现行政策规定应缴纳的各项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部门原则上按最低限额标准减半收取。 建立始终创业基地。各区县要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园、小企业基地、商业街建设,在规划小城镇中预留部分土地用于建立返乡创业特色产业基地。进入园区的返乡创业农民工享受园区的所有优惠政策。 逐步扩大就业再就业政策支持范围,将现行的就业再就业政策扩大到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民工。积极开展返乡创业企业吸纳城乡就业困难群体的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试点,鼓励农民工创业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对象。对返乡创业重点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同时也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还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将农民工参加创业培训纳入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范围,享受免费创业培训。 从以上可以看出,这些政策已经非常具体了。从用地、贷款、培训、税费、补贴等各方面都有。重庆是国务院确定的城乡统筹的经济实验区,当然在这些政策上是把农民与城镇居民几乎是等同起来进行扶持的。所以,一些省市较之重庆会显得有差距。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与西部经济落后地区的政策也会有差距。 由于目前各地对农民工的扶持政策不同,管理上也不尽相同。就在重庆各区县也是有的地方是由农业部门管,有的地方由劳动部门管。所以,咨询有了解有关政策的享受和办理可以分别找这两个部门。重庆市在市一级是由市农村劳务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农民工联席会议办公室管理。这两个部门分别设在市劳动保障局。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政策鼓励创业

甘肃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

甘肃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政策

1、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兼职或离岗创新创业。

《意见》指出,党政人才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学历、专业工作总年限达到晋升中、高级职称要求,在 3 年内可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级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从国有企业引进年龄在 50 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急需紧缺人才,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考核合格后,可以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调动、入编和聘用手续。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兼职或离岗创新创业。

事业单位离岗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保留人事关系期间,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失业、医疗 等社会保险,正常调整档案工资,保留其享有参加专家选拔、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等权利,离岗期间创造的业绩可以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2、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疗机构建立人才驿站

《意见》指出,鼓励用人单位在不改变省(内)外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等关系前提下,吸引省(内)外高层次人才通过挂职、兼职、技术咨询、周末(假期)工程师等形式,为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鼓励人才和团队携项目、专利、版权等创新成果与我省企业合办高新技术企业,推动高科技成果、项目在我省落地转化,对经济效益潜力大,有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转化项目,经评审认定,按规定给予项目转化资金扶持。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疗机构建立人才驿站,推行特聘教授、特聘研究员、特聘专家制度,兑现相应的待遇 。

3、鼓励探索实行差异化乡镇工作补贴标准

《意见》指出,引导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招聘条件,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及周边县市生源的高校毕业生招聘。

鼓励市(州)县(区)探索按照工作条件艰苦程度和乡镇地理位置远、中、近实行差异化乡镇工作补贴标准,建立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鼓励专业技术人才为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提供服务,在基层服务期间享受当地同等待遇,落实职称评审优惠政策。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按规定在艰苦边远地区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

4、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择优聘用到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

《意见》指出,对到我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确定;对到我省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四类以上地区县以下工作的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的级别(薪级)工资档次高定三档(3 级)。完善基本工资标准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通过基层服务项目选派到基层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原服务期间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工龄。在基层单位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通过直接考察、考核等公开招聘方式择优聘用到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

离岗创业流程

1. 离岗创业的适用范围。凡事业单位正式在岗工作人员,自愿离岗创业或到企业(包括非公企业)服务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离岗创业。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离岗创业(服务)期限不得超过3年,其他岗位人员不得超过2年。

2. 离岗创业的办理流程。如果想离岗创业,须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同意,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与所在单位签订《离岗创业(服务)协议》,明确离岗创业期间双方权利、义务、期限、缴纳社会保险及法律责任等事项,并报同级编办、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3. 离岗创业期间的待遇问题。离岗前所在单位从签订协议次月起,停发离岗创业人员工资(包括津贴补贴)。保留其人事关系、编制、职务级别;工作年限连续计算、档案工资正常晋升、职称评定正常参加;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补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与渠道不变,个人缴费部分由离岗创业人员自行承担,通过离岗前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纳。

4. 离岗期满后的相关问题。离岗创业期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回原单位的,可向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延长协议时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离岗创业期满后,要求返回的,需提前向原单位提出申请,报告离岗创业期间的有关情况,提供与企业、项目脱离的证明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或超过延长期限不回离岗前原单位报到工作的,按旷工对待,旷工超过15日,原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除与离岗创业人员的聘用合同(人事关系)或予以辞退,并书面通知本人,人事档案移交人才市场管理。

离岗创业(服务)期未满,离岗创业人员提出回原离岗前所在单位的,需向所在单位提交复职申请,所在单位应及时为其安排工作。离岗创业(服务)期间或期满后自愿留在企业工作的,离岗前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鼓励创业政策出台

甘肃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政策

1、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兼职或离岗创新创业。

《意见》指出,党政人才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学历、专业工作总年限达到晋升中、高级职称要求,在 3 年内可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级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从国有企业引进年龄在 50 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急需紧缺人才,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考核合格后,可以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调动、入编和聘用手续。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兼职或离岗创新创业。

事业单位离岗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保留人事关系期间,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失业、医疗 等社会保险,正常调整档案工资,保留其享有参加专家选拔、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等权利,离岗期间创造的业绩可以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2、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疗机构建立人才驿站

《意见》指出,鼓励用人单位在不改变省(内)外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等关系前提下,吸引省(内)外高层次人才通过挂职、兼职、技术咨询、周末(假期)工程师等形式,为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鼓励人才和团队携项目、专利、版权等创新成果与我省企业合办高新技术企业,推动高科技成果、项目在我省落地转化,对经济效益潜力大,有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转化项目,经评审认定,按规定给予项目转化资金扶持。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疗机构建立人才驿站,推行特聘教授、特聘研究员、特聘专家制度,兑现相应的待遇 。

3、鼓励探索实行差异化乡镇工作补贴标准

《意见》指出,引导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招聘条件,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及周边县市生源的高校毕业生招聘。

鼓励市(州)县(区)探索按照工作条件艰苦程度和乡镇地理位置远、中、近实行差异化乡镇工作补贴标准,建立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鼓励专业技术人才为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提供服务,在基层服务期间享受当地同等待遇,落实职称评审优惠政策。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按规定在艰苦边远地区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

4、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择优聘用到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

《意见》指出,对到我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确定;对到我省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四类以上地区县以下工作的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的级别(薪级)工资档次高定三档(3 级)。完善基本工资标准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通过基层服务项目选派到基层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原服务期间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工龄。在基层单位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通过直接考察、考核等公开招聘方式择优聘用到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

支持创业的政策

创业国家扶持政策有1、免收事业行政服务收费2、提供小额担保贷款3、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创业扶持政策

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一、失业人员创业享受优惠政策

1.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满3个月,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申请领取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额度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上次失业未领取的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

2.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注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额度为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按照15万元每人计算,最高不超过75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并给予当年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三年1/3的贷款利率贴息。创办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离开户籍所在地区县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等10类人群,根据其提供抵押物的评估价值,可申请不超过300万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基准利率100%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二、企业吸纳失业、返乡农民工享受优惠政策

1.用人单位社保补贴。企业招用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高校毕业生4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按用人单位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贷款贴息。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且法定代表人为重庆籍居民,安置重庆籍农民工等五类人员数量达到100人以上,且企业与招用的重庆籍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按规定在国有及地方控股银行取得已归还的流动资金贷款且未享受其他财政性贴息政策,可申报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贴息。

政府支持创业政策

2023年东莞创业补贴

一、事项名称:申领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二、申请条件:符合以下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

(一)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办理材料

(一)《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

(二)《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人员花名册》;

(三)享受补贴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享受补贴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不提供纸质件,由系统校验);

(五)属高校毕业生的,应提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六)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只需首次申报提供);

(七)属小型微型企业的,应提供本单位上年度从业人数、营业收入情况和所属行业等依据(具体由各地级以上市明确);

(八)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或半年)用人单位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九)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

以上材料在用人单位首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只需提供第(一)、(二)、(八)项材料。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九、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补贴项目按季度或半年申请,申请单位应在每季度或半年后首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在网上填写《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和《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人员花名册》。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花名册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在申请资料上加具受理意见,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进行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在申请资料上加具审核意见,并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

(四)公示。审核机构完成汇总后,应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五)审批。

(六)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申请单位账户,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拨情况。如打款不成功,则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创业项目的政策支持

每个创业实体或者创业项目补助标准为1万元。

补贴对象:贫困劳动力、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学生村官、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

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但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创业实体只能为1个,每名大学生只能享受一次创业政策补贴。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创新是新世纪发展的口号,国家要保持GDP的平稳增长,就必须弘扬创新精神。在现在这种全球经济疲软的背景下,就业率低的情况下,鼓励大学生创业无疑可以缓解就业压力。大学生作为刚进入社会的群体,给社会提供了新生的智力支持。

要想鼓励大学生创业首先要把握需求,提高大学生创业政策回应性。还要健全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全方位的大学生创业服务,政府部门也要加强宣传。

支持创业政策的措施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大学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能得到以下政策支持。

1.推行先落户后就业

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在省内合法稳定住所或拟就业创业地城镇落户 。

2.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

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地可给予租房和生活补贴 。

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着力解决留鄂来鄂高校毕业生住房困难问题。

3.增加优质岗位供给

高水平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 ,力争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每年增长10%以上。

加快构建“51020”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壮大“光芯屏端网 ”世界级产业集群。

大力引进下一代通信、集成电路、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领域具有全球影响力、掌握产业前沿核心技术的龙头企业在鄂设立总部或第二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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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baikezj.com/a/6477f371754f5330c10c879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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