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创业板新规(创业板披露新规)

作者: 百科知己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802

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7月份创业板新规(创业板披露新规)的相关文章:创业板披露新规投资者门槛:资金不低于10万元。据<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方案>规定,新增创业板个人投资者,必须满足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且具备24个月的A股交易经验的门槛。创业板披...

创业板披露新规

投资者门槛:资金不低于10万元。

据<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方案>规定,新增创业板个人投资者,必须满足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且具备24个月的A股交易经验的门槛。

创业板披露规则

财务报表披露规则有四项:

1.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主板业绩表现表并不强制披露,只有在业绩发生重大变化或股票基本面发生变化时,才需要提前披露。

2.上海证券交易所不要求披露季度预测,深圳证券交易所则全部需要。

3.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业绩预测是强制性的,所有上市公司都必须进行业绩预测。然而,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没有要求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测,这很容易被忽视。

4.计划在3月份之前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不得披露年度业绩快车,否则需披露年度业绩快车。半年度报告和季度业绩表并非强制性披露。

创业板预告新规

创业板新股如果中签的华,最佳卖出时间建议在上市当天。

新规规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由于新股的中签比例都比较低,且创业板多数是一些成长型,初创型的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没有一个很好的参考方向,短期内难以得到资金的认可,更多的是一种短线博弈的结果,这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就增加了操作难度。

创业板半年报披露新规

1、创业板股票非公开发行,不再要求连续2年盈利。创业板股票再融资,不再要求前次融资额使用完毕,只要求披露使用情况。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30%(原来20%)。意思是原来不符合规定,现在也可以继续来筹钱,已经筹到钱,可以接着筹钱。

2、 创业板股票公开发行,不再要求资产负债率高于45%。公开发行就是配股。配股的意思是你跟亲戚或者朋友筹码不到钱可以跟老爸老妈筹钱。等于是降低了配股的条件。

3、主板/创业板非公开发行对象数量上限,由10名/5名统一上调至35名。再融资批文有效期从6个月延长到12个月。意思是原来只能跟五到十名筹钱,现在可以跟35个人筹钱,使得小机构和个人可以一起众筹了。已经六个月必须会走路了,现在十二个月会走路也可以延长了时间点更加宽裕了,提高了项目融资的成功率。

4、非公开发行解禁期缩短,原来控股股东36个月、普通投资者12个月,现在都减半,分别改为18个月、6个月,且不再受减持规则的限制。以前你只能卖一半过段时间再卖,现在可以直接可以直接卖,这样筹钱给你的朋友资金使用率将提高,会让借钱给你的朋友更敢投钱给你。

5、非公开发行定价可以更低,原规定是价格不得低于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平均价的90%,现在改为80%。意思是先给你计提两个跌停,两个跌停以后你才会亏钱,以前是一个跌停。投资者的成本降低了,这让投资更有信心。

创业板季报披露新规

三季报预告是指上市公司因经营能力得到改变,预测其业绩在该季度中同比有所提高或减少,其公告一般在三季度报告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创业板公司都需要发布三季度业绩预告,且时间锁定在10月15日前。 股票三季报是三季度结束后的经营情况报表。三季报是1-9月。三季报披露时间:每年10月1日—10月31日。其具体时间以公司的公告为准。上市公司迟发季报的处罚类为:从规定披露时间结束日止,凡是未作披露的上市公司,下个月第一天起实施停牌。

创业板披露业绩预告新规则

上市公司半年报披露时间为8月31日之前,中报业绩预告时间一般在7月15日之前,但是对于中报业绩预告的规定各不相同。

沪市主板:可以进行预告,不作强制要求。

科创板:可以进行预告,不作强制要求。

深市主板(中小板):

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也就是达到要求的必须进行预告。

创业板:不作强制要求。

创业板上市公司披露规则

创业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所有上市公司都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披露业绩预报,上市公司应当在4月10日之前被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1.一季度业绩预告:上年度年度报告预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报预告的同时,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披露时间在四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

3,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

4,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创业板预披露新规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第四条规定,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4月10日,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7月15日,第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月31日。

创业板业绩预告新规是强制披露吗

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即半年报的披露时间为每年的7月1日至8月30日,但是深交所规定对于业绩预增的公司,必须要在7月15日前披露。

半年报在披露的业绩上,有以下规定:

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对于中报业绩预告没有强制要求,可以披露也可以不披露。

深交所主板:净利润为负值;实现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均需要披露。

对于基数较小的公司,在经过交易所豁免后,可以不用披露业绩预告。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的7月份创业板新规(创业板披露新规)相关内容,如果对您有帮助,请帮忙分享这篇文章^_^

本文来源: https://www.baikezj.com/a/6417d6fa5278446a510420de.html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