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创业就业政策(大学生就业与创业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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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与创业的相关政策
分为五类分别是(一)生存型创业者,(二)主动型创业者,(三)收金型创业者,(四)创意创新创业型创业者,(五)迭代创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有哪些
一、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资金是大学生创业的第一难题,大学毕业生有的刚工作不久,有的甚至连工作都还没有,而大多数家庭又没有足够的实力来支持家中的孩子来创业。其实不仅仅是大学生创业,这对于大多数想要创业的人来说都是很难跨过的一个难坎!甚至于很多想要创业的人在创业资金这第一道槛上就被挡住了。 国家对此出台了相关的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主要优惠政策内容有:
1、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各大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在贷款过程中,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5万元左右。
2、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后确定需要延长贷款期限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 3、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担保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大学生创业贷款办理方法如下: 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需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可以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的资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得低于3万元),1年内实际缴纳注册资本如追加至50%以上,余款可以在3年内分期到位。如有创业大学生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信誉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加大发放信用贷款,并可以享受优惠的低利率。
二、税收优惠政策:
大学生自主创业第二个受到关注的地方在于税务方面的问题。我国的赋税属于比较高的国家,而且税收项目比较多,除了企业必须要缴纳的国税、地税和所得税以外,根据企业所从事的不同行业还会有一些其他的税需要缴纳。
国家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中对于税收方面作出了以下规定:
1、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当地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即:免税)。
2、新成立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除此之外,具体不同的行业还有不同的税务优惠:
1、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2、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 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有了众多免税的创业优惠政策扶持,相信广大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在创业初期就能省下大量资金用于企业运作。
三、企业运营管理:
企业运营管理方面的创业优惠政策相对于贷款优惠和税收优惠政策来说,并不受到大多数大学生创业者的关注,甚至有的自主创业大学毕业生根本不知道有这一优惠政策。这方面的优惠政策:
1、 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当地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以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这一点有助于在创业初期获得相关行业所需求的人才资源。能够帮助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以最低代价,更容易地获取所需专业人才。
2、 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时可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业的毕业生、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以上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全国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 定的。另外,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因为更有针对性,所以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大学生如果准备创业,那么在了解国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鼓励政策外,也一定要去了解当地的详细的创业优惠政策。除此此外,大学生自主创业在档案保存和社会保障办理方面也有对应的优惠,是为了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解决创业的后顾之忧,提供有效的保障和服务。
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有哪些
这个得看各个地方的政策吧。
我们学校就是规定毕业5年内创业的话,学校免费可以提供办公场所,还有住宿的地方。很不错。
不知道你们是什么地方的,最好现在网上查询下当地支持创业的机构,下政府相关部门对创业的补助或者电话自己学校的就业办等。应该会有相应的政策。
祝创业成功!
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百问
1. 风景秀丽五州朋友慕名至,江山多娇四海嘉宾接踵来。财源广进
2. 春满神州树上摇钱如蝶舞,花开艺苑盆中聚宝似莺飞。家和万事兴
3. 三尺柜台一颗红心尘不染,八方顾客百问不厌热情高。春回大地
4. 老少齐心财运亨通春景美,合家和睦致富路广鸿图展。喜迎新春
5. 春联表心境贴上便添喜庆,大赛传友谊参与就有知音。万事如意
6. 勤勤恳恳为人民群众服务,踏踏实实替社会主义立功。新春大吉
7. 举步出门创业顺手贵人助,招财入户兴家如意福星照。万象更新
8. 玉宇澄清大治年头花似锦,神州浩瀚致富路上气如虹。山河壮丽
9. 时来运到举步出门方方利,心想事成招财入户路路通。家庭幸福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
优惠政策:
1、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各大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在贷款过程中,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5万元左右。 2、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后确定需要延长贷款期限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 3、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担保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大学生创业贷款办理方法如下: 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需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可以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的资金 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得低于3万元),1年内实际缴纳注册资本如追加至50%以上,余款可以在3年内分期到位。如有创业大学生家庭成员的稳 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信誉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加大发放信用贷款,并可以享受优惠的低利率。
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中对于税收方面作出了以下规定: 1、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当地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即:免税)。 2、新成立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除此之外,具体不同的行业还有不同的税务优惠: 1、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2、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 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国家对大学生就业创业有什么扶持政策
上海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
1、基层积极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扩大“大学生村官(选调生)”“三支一扶”面向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招录规模,岗位均增至400个。专项招聘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1000余名,并扩大中小学幼儿园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规模。
2、符合条件的上海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10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此外还有社会保险补贴和培训补贴方面的扶持。
3、自主创业和见习方面,《意见》提出,对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上海将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限额一次扣减相关税费。具上海户籍、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8000元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
4、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上海认定的见习基地进行不超过12个月的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可享受生活费补贴,标准为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带教学员的见习单位也可获带教费补贴。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第一条 本市范围内的小微企业以及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招用本市户籍、离校2年内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按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按用人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实际月数计算,最长不超过1年。
国家关于大学生就业和创业的政策和精神
一、大学生创业可以申请补助吗
大学生进行创业是可以申请补助的。
对于大学生成功创业的,国家给予一万元的创业补贴;如果大学生创业解决了其他人的就业问题的,还有其他补助,解决就业人数在2到5人,给予1万元的奖励,解决六到十人的就业问题的,给予2万元的奖励,解决十一人到二十人就业问题的,给予3万元的奖励,解决二十一人到三十人的就业的给予4万元的奖励,解决就业奖励最好可以获得五万元。
二、大学生创业的其他优惠政策
1、大学生创业的,可以获得一年的税收减免优惠,还可以享受创业第二年的税收减半优惠政策。
2、还可以申请大学生创业贷款,该贷款是低息贷款,可以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3、还享受其他优惠政策,比如国家免费对大学生进行创业知识培训,提供免费的创业服务。对某些行政事项该实施免费服务。
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文件有哪些
很好,国家扶持政策就是针对高校毕业大学生的,毕业两年依旧还是可以享受政策的。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三年内自主创业可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
鼓励高校毕业生以实物、知识产权等作价出资创办企业,知识产权可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2、允许高校毕业生将符合条件的自有住房、租赁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登记注册的住所,可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
3、高校毕业生申请经营项目需经前置许可审批的,除涉及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前置许可审批项目外,可实行“先照后证”。
4、在全市各级注册登记大厅为大学生创业开辟绿色通道;
坚持实行“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登记”的“三优先”服务;
坚持对符合政策条件大中专毕业生实行“零收费”、“零成本”创业;
坚持实行创业“试营业”和“首违不罚”制度;
继续开通“创业咨询热线电话”等。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之路的选择与政策支持
一、积极拓展政策性岗位
1.用足用好稳就业政策。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和会同相关部门,推动稳就业政策向高校毕业生重点倾斜,落实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今明两年空缺岗位主要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政策,统筹协调好招录工作安排,力争在2023年6月底以前完成全部政策性岗位招录工作。
2.积极拓宽基层就业渠道。各地各高校要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乡村建设行动,做好“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组织招录工作,落实好学费补偿代偿、升学优惠等政策。各地教育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尽可能扩大地方性基层就业项目规模。鼓励采用市场化社会化办法,给予更多政策支持,引导毕业生围绕城乡基层社区各类服务需求就业创业。
3.深入推进大学生征兵工作。各地各高校要配合兵役机关落实“两征两退”改革新要求,实施一年两次大学生征集工作,分别安排在2—3月、8—9月,预征工作提前2个月进行,第一批重点动员征集高校毕业生。强化军地协同,按照新的时间节点,制定本地本校大学生征兵工作方案。实施更大力度激励政策,2023年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5000人逐步扩大至8000人,2023年起普通专升本可免试招录退役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毕业生。加强征兵动员,重点宣传新激励政策和新体检标准,提高大学生征集规模特别是毕业生征集比例。
4.扩大科研助理招录规模。各地各高校要落实科技部、教育部等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把开发科研助理岗位作为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增强科研助理岗位吸引力,落实社会保险、户口档案等相关政策,合理确定薪酬标准。各高校要对院系及科研团队招录科研助理给予经费、政策等支持。科研助理岗位及实聘人数作为“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纳入安排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重要参考因素。
5.促进各类升学与就业工作有序衔接。各地各高校要统筹安排好各类升学考试时间,硕士研究生招录工作在2023年5月底前完成,普通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招录工作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高校招生、教务部门要共同组织实施好第二学士学位政策宣传、招录计划、考试录取等工作。
6.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落地工作,各省级教育部门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用人氛围。各地各高校要建立用人单位招聘黑名单制度,将经认定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黑名单,定期向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信息。
二、积极拓展市场化岗位
7.建立就业岗位拓展新机制。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广泛汇聚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创业资源。组织举办重点省份、重点城市、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等就业创业供需对接系列活动。各地各高校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和招聘机构,多种方式拓宽岗位信息来源。鼓励举办区域性、行业性、联盟性招聘活动。
8.拓展新兴领域就业空间。各地各高校要挖掘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中的就业机会,引导毕业生发挥智力优势,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就业创业。鼓励毕业生到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多元化多渠道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社会保障和灵活就业支持政策。
9.持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双创”支持力度,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继续举办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专项活动”,发挥创业孵化基地作用,推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成长发展、落地见效,带动更多毕业生实现就业。
10.推进就业实习见习。建立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信息平台,汇集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岗位信息。各地各高校要将实习作为促就业的重要渠道,加快完善就业实习管理制度,深化校企校地合作,建设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开发更多就业实习岗位,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现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推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
三、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11.强化就业育人实效。各地各高校要把毕业生就业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环节,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不断健全“就业思政”工作体系。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政策形势讲座、榜样示范引领等形式,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主动投身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
12.加强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加强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组织开展“全国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活动月”等活动。举办“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建立“全国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专家库”,打造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名师金课”。各地各高校要针对不同年级开展学生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活动,提供职业发展咨询和就业心理咨询服务,引导学生树立健康、积极、理性的就业心态。
13.建设高质量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优化完善“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建设“24365高校毕业生智慧就业平台”,构建部、省、校联通共享的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组织高校就业工作人员、毕业班辅导员和毕业生注册使用。各地各高校要共同参与实施“24365岗位精选计划”,精确采集岗位要求和求职意向,向高校毕业生精准推送岗位信息。优化完善本地本校网上就业服务,提升人岗匹配精准度和实效性。
14.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援助。实施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残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开展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各地各高校要建立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重点帮扶,帮助有就业意愿的贫困生尽快就业。继续实施全国高校与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帮一”行动,拓展合作内涵,推进“一帮一”行动纵深发展。
四、完善就业统计评价
15.健全毕业生就业统计机制。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实现部、省、校三级就业数据实时同步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和高校可探索推行毕业生本人直接填报、学校逐级审核、省级核查的就业统计方式。完善签约进展情况周报和就业情况月报机制。继续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工作。委托国家统计局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抽样调查。从2023年起,在各类督查、考核等工作中,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供本地区高校初次就业率数据。
16.健全就业统计核查机制。严格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建立就业数据倒查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就业数据抽查。建立部、省两级就业统计举报机制,统一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凡实名举报者,须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回复当事人。
17.推进就业工作综合评价。各地各高校要改革就业评价机制,建立分层分类就业评价指标体系。将推送毕业生到西部、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就业情况作为高校就业工作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制度,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对高校招生、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的反馈作用。持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大规模跟踪调查。
五、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
18.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各地各高校要将就业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各高校要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教职员工共同参与,形成全员抓就业、促就业的工作格局。推动建立教育部门、高校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的机制,促进公共就业政策和服务资源更多惠及高校毕业生。
19.强化就业工作督促检查。建立重点督查机制,教育部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党中央重大教育决策部署督察、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学科专业评估、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重要内容。适时对各地各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就业工作督查、通报、约谈、问责机制。
20.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保障,严格落实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化素质。鼓励高校院系专设就业辅导员,建立健全全员参与就业工作长效机制。各地要将高校落实“四到位”要求及就业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纳入就业进展情况督查重要内容。
21.选树推广就业创业工作典型。发挥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注重发掘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开展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并以多种形式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鼓励各地各高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培育选树促就业创业典型经验,组织遴选一批优秀案例和优秀成果。
22.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就业服务工作。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制订就业工作应对疫情预案,做到科学有效防控、安全有序招聘。各高校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创造条件支持毕业生参加实习、面试和用人单位进校开展宣讲、招聘活动。
23.做好就业总结宣传工作。完善就业宣传引导机制,开展“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全国大学生就业创业榜样短视频展播”等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和各地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支持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各地各高校要用好各类媒体渠道,宣传推广促就业的好做法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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