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创业落户(苏州创业落户)

作者: 百科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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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创业落户

1.在稳定经营满6个月和1年后,创业者可申请创业开业补贴。园区户籍创业者携带以下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非园区户籍创业者携带以下材料至其创业实体注册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1)苏州工业园区创业开业补贴申请表;

  (2)创业者身份证;

  (3)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社保缴费证明;

  (5)单位对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6)实际经营场所的水、电缴费凭证;

  (7)补贴申请人的其他身份证明材料:苏州市户籍创业者提供户口簿;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提供学位证书;园区在校大学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如是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在苏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外地户籍创业人员提供在苏累计社保满3年的社保缴费证明。

  (8)园区劳动保障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2.经过园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由园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创业实体对公账户。

苏州市创业园

苏州没有吴北路,只有东吴北路。

吴中科技创业园的地址在吴中大道1368号,但是吴中科技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在东吴北路31号有办公地点,离吴中大道的创业园那个位置相差十公里。你把东吴北路当吴北路了。

落户 苏州

1.购房落户

苏州市区(除吴江)已经在2023年元旦取消购房落户,过渡期结束。

2023苏州购房落户过渡期:

张家港市:购买成套商品住房75平以上,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且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落户!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昆山市:购买成套商品住房80平以上在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房产证,符合条件,仍然可以通过购房落户,落户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反馈意见中明确在过渡期内保持原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落户政策不变,同时增加积分落户渠道。

太仓市:具体分为三类,住房70平以上、住房80平以上以及投资100万以上,对应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2024年6月30日、2023年6月3日。

常熟市:购买成套商品住房,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并符合三类情况可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吴江区:购买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2.人才落户

  可以通过学历、社保落户。

  流程快、条件低。

  本科可以直接落户;

  大专可以通过社保落户;

  技能人才根据相应条件落户。

3.积分落户(租房落户)

  申请积分管理,同时可以申请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常年可以申请,一年出一次落户名单。

  根据积分分值排名确定落户人数。

苏州创业落户流程

1.登录江苏人社网办事大厅

2.首页-就业创业-就业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

3.填写业务信息,享受人员类别如是高校生,则需核对毕业院校和毕业时间,补贴开始时间选择当天,下载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填写后上传。

4.提交成功可在我的办件查询进度、办理结果。下线办理至社保中心。

苏州创业落户补贴政策

一、申请条件

  1、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3)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

  3、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二、申请流程

  预审、公示、材料提交、申请受理、审核、户籍迁移6个步骤

积分落户

1、适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对象: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也就是说,你只要缴纳了社保并且办了居住证(需满足一年),就可以申请了!

2、申请受理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半年截止至5月15日前)

  以上日期节假日除外。

投靠落户

  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子女投靠、父母投靠、夫妻投靠、其他类型投靠入户

1、子女投靠

  ①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未成年人;

  ②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双亡的未婚人员;

  ③父母均为现役军人,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④符合收养条件、手续完备的被收养人,其收养人为市区户籍的;

  注:符合①~③条的向公安部门申请;符合第④条的向民政部门申请

2、夫妻投靠

  ①配偶为现役军人,军人的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其未婚子女;

  ②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注:符合①~②条的向公安部门申请。

3、老人投靠

  ①子女死亡且没有其他子女,已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②男性超过60周岁或者女性超过50周岁,其子女为五年以上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市区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最低标准的人员;

  ③子女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④子女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注:符合①~④条的向公安部门申请。

二、吴江区:包含了购房落户、积分落户、人才引进以及投靠落户四种主要的落户方式。

人才落户、投靠落户

  同苏州市区其他五个区的

积分落户

  一、申请人员

  在吴江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的非吴江区户籍人员。

  二、申请时间:每年3月1日至10月底

购房落户

  如果您是就业,在吴江区购房落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购买本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

  2.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 年以上

  3.且被本区或苏州市其他区单位合法聘录用3 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

  满足以上条件的允许其本人、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迁入;

  如果您是创业,则需要满足:

  1、购买本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

  2.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 年以上,在本区或苏州市其他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

  3.近3 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

  4.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

  满足以上条件允许其本人、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迁入。

苏州创业落户条件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当地户籍,并符合现行城市居民住房保障条件;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但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除外;

3、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申请人及其家庭人员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后,不再享受住房保障的租赁补贴政策。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

2、在本地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

3、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4、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地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

2、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3、申请政府提供家庭型成套住房的申请人,应当是在本地居住就业并已有一定的年限;

4、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审核。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公示。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再次审核。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选房。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苏州创业落户政策2023

自主创业补贴的申请条件为:当地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和应届大学毕业生在本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申请人取得营业执照六个月后提出申请,企业的注册地和经营场所限于苏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申请人必须是已设立企业的法人或者个体经营者。

苏州创业移民

人才落户

  一、申请条件

  1、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3)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

  3、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二、申请流程

  预审、公示、材料提交、申请受理、审核、户籍迁移6个步骤

积分落户

1、适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对象: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也就是说,你只要缴纳了社保并且办了居住证(需满足一年),就可以申请了!

2、申请受理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半年截止至5月15日前)

  以上日期节假日除外。

投靠落户

  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子女投靠、父母投靠、夫妻投靠、其他类型投靠入户

1、子女投靠

  ①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未成年人;

  ②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双亡的未婚人员;

  ③父母均为现役军人,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④符合收养条件、手续完备的被收养人,其收养人为市区户籍的;

  注:符合①~③条的向公安部门申请;符合第④条的向民政部门申请

2、夫妻投靠

  ①配偶为现役军人,军人的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其未婚子女;

  ②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注:符合①~②条的向公安部门申请。

3、老人投靠

  ①子女死亡且没有其他子女,已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②男性超过60周岁或者女性超过50周岁,其子女为五年以上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市区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最低标准的人员;

  ③子女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④子女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注:符合①~④条的向公安部门申请。

二、吴江区:包含了购房落户、积分落户、人才引进以及投靠落户四种主要的落户方式。

人才落户、投靠落户

  同苏州市区其他五个区的

积分落户

  一、申请人员

  在吴江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的非吴江区户籍人员。

  二、申请时间:每年3月1日至10月底

购房落户

  如果您是就业,在吴江区购房落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购买本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

  2.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 年以上

  3.且被本区或苏州市其他区单位合法聘录用3 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

  满足以上条件的允许其本人、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迁入;

  如果您是创业,则需要满足:

  1、购买本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

  2.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 年以上,在本区或苏州市其他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

  3.近3 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

  4.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

  满足以上条件允许其本人、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

苏州创业园入驻条件

苏州创业补贴标准:

创业补贴:

  1、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持本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劳动者,视同本地户籍人员,同等享受政府补贴性创业培训。

  2、在苏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 3 年,或在苏创业吸纳 5 人以上就业的外地户籍创业人员,视同本地户籍人员,同等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涵盖“创业补贴、担保贷款、项目资助、孵化基地”4大类共16项,比如免费的创业培训、三年近4万元的创业社会保险补贴、1万元开业补贴、可享受三年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每吸纳一人就业享受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最高50万元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最高30万元的创业大赛优秀项目资助等等。

  3、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开办实体给予开业补贴的标准提高至 1 万元。

苏州自主创业

苏州非常适合创业的城市,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苏州不仅富饶美丽,旅游资源非常丰富每年吸引大量游客,而且科技创新走在全国先列,像人工智能,纺织服装,医药生物,智能装备,通信电缆等在全国都属于领先行业,吸引着年轻人来苏州创业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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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baikezj.com/a/66d26e97653c568e0003f8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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