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学生创业政策(河北大学生创新创业优惠政策)

作者: 百科知己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754

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河北省大学生创业政策(河北大学生创新创业优惠政策)的相关文章:河北大学生创新创业优惠政策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多渠...

河北大学生创新创业优惠政策

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随着社会和群众需求的不断增加,我省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将会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01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策名称: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适用对象: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

补贴标准: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补贴期限:自其取得营业执照起3年内。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个人。

资金渠道:——

依据文件:财综[2008]47号、冀财综[2008]59号、冀政[2010]79号、冀政[2011]111号 。

02

自主创业税收优惠

政策名称:自主创业税收优惠

适用对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上述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

补贴标准: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额为限。

补贴期限:3年。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个人。

资金渠道:——

依据文件:财税[2014]39号、冀财税[2014]46号、人社发[2014]21号、财税[2015]18号、冀财税[2015]15号。

03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名称: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适用对象:凡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上述群体中的妇女,应纳入重点对象范围。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

补贴标准:各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按照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确定贷款规模

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贫困县全额贴息。其余地区第1年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三年贴息1/3。)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期限内贷款不贴息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个人。

资金渠道: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5:5的比例分担。地方财政分担的部分,省对财政直管县分担80%,对设区市本级、非财政直管县分担60%。设区市与非财政直管县的分担比例由设区市确定,原则上设区市级财政分担比例应占该市财政负担金额总额的50%以上

依据文件:银发[2016]202号、 财金[2016]85号 、银石发[2023]69号 、冀政发[2015]41号。

04

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名称: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对象: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初次创业(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定行业外)并缴纳社会保险的。

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3年。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个人。

资金渠道:就业补助资金。

依据文件:冀办发[2014]16号 、冀人社字[2014]212号、 冀政发[2015]33号 、冀人社字[2015]121号 、冀财社[2016]158号。

05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名称: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对象: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2/3。

补贴期限:2年。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资金渠道:就业补助资金。

依据文件:冀政办[2013]18号、 冀人社字[2013]249号、 冀人社发[2014]21号、 冀财社[2016]158号。

06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助

政策名称: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助

适用对象: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并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的。

补贴标准:每人5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资金渠道:就业补助资金。

依据文件:冀政[2011]111号 、冀财社[2016]158号 、冀政办[2013]18号 、冀人社字[2013]249号、 冀政发[2015]33号 、冀人社字[2015]121号。

07

场地租金补贴

政策名称:场地租金补贴

适用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的小微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或园区的除外),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的。

补贴标准: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5000元。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市)确定。

补贴期限:3年。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个人。

资金渠道:就业补助资金。

依据文件:冀政办[2013]18号、 冀人社字[2013]249号、 冀办发[2014]16号、 冀人社字[2014]212号、 冀财社[2016]158号。

08

创业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政策名称:创业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适用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自主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创业服务的创业孵化基地(含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和入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园中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市)确定。

补贴期限:3年。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

资金渠道:就业补助资金。

依据文件:冀财社[2016]158号、 冀政发[2015]33号、 冀人社字[2015]121号。

09

众创空间房租网络公共软件补贴

政策名称:众创空间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补贴

适用对象:各地可根据众创空间为创客提供的创业服务内容、工作成效及费用减免等情况,给予相应补贴。

补贴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市)确定。

补贴期限:不定。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

资金渠道:房租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支出,宽带网络和公共软件补贴从创业扶持资金中支出。

依据文件:冀政办[2013]18号、冀人社字[2013]249号、冀办发[2014]16号、冀人社字[2014]212号、冀政发[2015]33号、冀人社字[2015]121号。

010

企业吸纳税收优惠

政策名称:企业吸纳税收优惠

适用对象: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及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补贴标准: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补贴期限:3年。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企业。

资金渠道:房租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支出。宽带网络和公共软件补贴从创业扶持资金中支出

依据文件:冀政办[2013]18号、 冀人社字[2013]249号、 冀办发[2014]16号、 冀人社字[2014]212号、 冀政发[2015]33号 、冀人社字[2015]121号。

011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名称: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适用对象: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 (二)与新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补贴标准:各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补贴期限:各经办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经担保机构和经办金融机构认可,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期限内贷款不贴息。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依据文件:银发[2016]202号、 财金[2016]85号、 银石发[2023]69号 、冀政发[2015]41号。

012

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名称:吸纳就业补贴

适用对象: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和新招用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的企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补贴标准:每招用1人给予1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政策审批期限截止2023年底。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

资金渠道:就业补助资金。

依据文件:冀财社[2016]158号、 冀政办[2013]18号 、冀人社字[2013]249号、 冀政发[2015]33号、 冀人社字[2015]121号。

013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名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对象: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补贴标准: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费的部分。

补贴期限:3年、政策审批期限截止2023年底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

资金渠道:就业补助资金。

依据文件:冀财社[2016]158号、 冀政办[2013]18号、 冀人社字[2013]249号、 冀政发[2015]33号、 冀人社字[2015]121号。

014

特定政策补贴

政策名称:特定政策补贴

适用对象: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中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分流职工安置方案中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上的人员。

补贴标准:对其应缴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补助。

补贴期限:执行期限截止2023年底。

申请主体:化解过剩产能企业。

资金渠道:当地就业补助资金。

依据文件:冀财社[2016]158号。

015

就业创业服务能力补贴

政策名称:就业创业服务能力补贴

适用对象: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基层服务平台的服务能力建设(包括计算机及网络硬件、软件购置、软件开发等支出),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等,以及用于向社会购买职业介绍、劳务输出和创业服务等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补贴标准:市县要综合考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担免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工作量,安排补助资金用于保障和提升其服务能力;补助资金还可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向社会其他服务机构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或成果。

补贴期限: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市)确定。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机构组织。

资金渠道:就业补助资金。

依据文件:冀政发[2015]33号、 冀人社字[2015]121号 、冀财社[2016]158号。

016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名称: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对象: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补贴标准: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延长至退休外,其余期限不超过3年。

申请主体:公益岗位管理单位。

资金渠道:就业补助资金。

依据文件:冀政发[2015]33号 、冀财社[2016]158号。

017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名称: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对象: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补贴标准: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延长至退休外,其余期限不超过3年。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资金渠道:就业补助资金。

依据文件:冀政[2008]90号、 冀劳社[2008]74号 、冀财社[2016]

河北留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2023年东莞创业补贴

一、事项名称:申领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二、申请条件:符合以下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

(一)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办理材料

(一)《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

(二)《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人员花名册》;

(三)享受补贴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享受补贴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不提供纸质件,由系统校验);

(五)属高校毕业生的,应提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六)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只需首次申报提供);

(七)属小型微型企业的,应提供本单位上年度从业人数、营业收入情况和所属行业等依据(具体由各地级以上市明确);

(八)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或半年)用人单位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九)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

以上材料在用人单位首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只需提供第(一)、(二)、(八)项材料。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九、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补贴项目按季度或半年申请,申请单位应在每季度或半年后首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在网上填写《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和《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人员花名册》。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花名册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在申请资料上加具受理意见,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进行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在申请资料上加具审核意见,并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

(四)公示。审核机构完成汇总后,应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五)审批。

(六)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申请单位账户,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拨情况。如打款不成功,则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河北省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

2023年河北三支一扶政策是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专科生志愿者3000元、本科生志愿者3200元、研究生志愿者3400元(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参加服务,生活补贴按照研究生志愿者对待)。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志愿者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按有关规定为志愿者办理服务期内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各项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志愿者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二)服务时间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自愿提出,可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四)“三支一扶”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按规定参加服务单位的党团组织生活,并可向服务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五)“三支一扶”志愿者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签订时间起算。

(六)对服务期满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暂未就业的,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地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

(七)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参加期满当年的河北省公务员定向考录和河北省选调生选拔。

(八)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根据有关规定,可参加县乡基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在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在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有空编、单位需要的前提下,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十一)专科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十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支医服务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可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三)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十四)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什么是三支一扶?三支一扶是毕业生基层落实政策,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计划的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河北大学生创新创业优惠政策最新

河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一、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政策

  1、引进对象

  把我省重点发展的技术领域、专业学科以及战略支撑产业紧缺急需的创新创业人才作为重点引进对象。从2010年开始,用5-10年时间,支持和引进100名左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新兴产业、发展高新技术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2、入选“百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享受待遇

  (1)加大资助力度。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省财政给予每人100万元的资助。

  (2)合理确定薪酬。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不受本单位工资总额和科研经费成本的限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实行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3)提供出入境、居留便利。

  (4)提供社会保障。

  (5)及时解决住房。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购买自用商品住房的,用人单位可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未购买自用商品住房的,用人单位须为其提供临时周转住房一套,或提供相应的租房补贴。

  (6)妥善安置配偶及子女。

  (7)搭建创新创业平台。

  (8)为充分发挥人才作用创造条件。

  二、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闭队“巨人计划”政策

  1、引进对象

  “巨人”是指在创新创业团队主要支撑下,由团队核心领军人才组织管理、一大批技术管理人才緊集起来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研发机构。“十二五"时期,培养引进100名左右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在领军人才的凝聚下打造100个左右创新创业团队(简称“巨人计划”)。

  2、享受待遇

  (1)财政税收支持措施。省财政给予200万元创新创业支持资金。三年内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根据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年薪在10万元以上的,其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三年内奖励给个人。

  (2)领军人才享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权和项目经费支配权,购置仪器设备、耗材试剂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等。

  (3)财政资金、直接融资和银行货款给予优先支持。

  (4)在项目立项审批、经费资助、成果转化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5)落实安居和医疗相关待遇。项目落户地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房,财政给予3年周转房租金补贴;在环首都14县(区)范围内没有住房的,免费提供为期3年10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房;其随迁配偶就业、随迁子女入学和定居落户等事项,由当地政府妥善安置;解决医疗等待遇问题。

  三、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政策

  1、选拔对象

  省管优秀专家是我省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和工程技术方面的学科带头人,是全省高层次人才队伍中的拔尖人才。

  2、享受待遇

  (1)政治待遇。由省委、省政府颁发“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荣誉证书,并予以表彰。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每月享受一定的工作津贴。

  (3)享受公务员医疗保险待遇。

  (4)每年集中组织一次健康体检,每两年安排15天左右的健康休养。

  (5)退休年龄可延长至65周岁。

  (6)建立完善“两院”院士对省管优秀专家的学术指导、培养和科研项目合作机制。

  (7)积极为省管优秀专家开展科研活动创造条件和提供资金支持。

  (8)建立学术休假制度。每年享受15天学术休假。支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到国外知名大学等学习深造。

  四、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政策

  1、选拔条件

  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从事科研工作,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具备某种专业特长,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提供重要科学理论依据,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符合一定条件。

  2、享受待遇

  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人选经省政府批准后,以省政府名义颁发《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证书,在职期间每人每月享受工作津贴200元,以及医疗保险、专家休假疗养等其它待遇。

  五、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政策

  1、选拔范围

  面向我省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以及中直驻冀单位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工程”瞄准国际、国内科技前沿,重点选拔能引领和支撑我省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待遇

  入选“国家百干万人才工程”人选以及“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的,按照有关规定由省财政发放工作岗位补贴。管理期内的“工程”人选特别优秀者,在申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时,可以不占其所在市、部门的申报控制数额。管理期满的“工程”人选,在申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时,经本专业知名专家推荐,可不占当年申报控制数额。“工程”人选所在单位定期安排体检、组织学术休假等,对人选的配偶、子女随迁调动、就学等给予照顾。

  六、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1、目标任务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重点支持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专业水平、具有很好发展潜力和紧缺急需的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从2013年开始实施,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遴选120名左右35岁以下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的青年技尖人才,给予重点培养支持。

  2、支持措施

  (1)资金支持。由省财政拔付专项资助资金,自然科学领域每人毎年1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每人每年3万元。

  (2)政策倾斜。在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国家级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或重大科技专项时给予全力支持,申报省级相关项目时给予政策倾斜。由用人单位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条件,给予重要岗位进行锻炼培养。

  (3)结对帮带。每名青年拔尖人才,确定2-3名同行业同领域的院士、省管优秀专家等省内知名专家定期对其进行专业指导,吸收其参与重大项目,强化对其进行创新规律和创新方法的培训,以促进青年拔尖人才快速成长

河北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一、2023年政府贴息贷款政策调整,非深房客户最高额度调整为30万,深房客户最高额度为60万,高层次人才最高额度100万。

二、2023年取消了全额贴息,创业贷年化利息4.35政府财政贴息1.5,贴息后利息合计年化2.85。(举例:贷款30万,一年还利息13050元,月息1087.5元。)

3年后还完本金政府贴息返还13500元。

三、额度评估采用积分制、具体评分标准可详细咨询服务顾问。

四、社保满6个月开始办理下款周期一个月,负债要求不高于5万元不变。

五、下列几类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

毕业五年内大学生

深圳本地在读大学生

毕业五年内留学回国人员

深圳户口

港澳居民

六、补贴具体项目

1.初创(首创)补贴:申请人每人一次性补贴10000元,龙岗区为15000元,最高不超过15万(限10人)。

2.社保补贴:申请人每个月补贴为620元,时间为3年,每个人可以获得22320元的社保补贴,最高不超过十人。

3.场租补贴:每个月可以补贴500~2340元不等,补贴时间期限为3年。其中补贴金额的变化是由自身是否是深户或者是大学生以及入驻载体决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场地补贴金额是最高的)。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企业招聘职员,受聘职员在企业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企业3000元/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每年限10人)。

5.创业贴息贷款:个人最高60万,企业最高300万。

河北大学生创业补贴怎么申请条件

毕业生的求职补贴发放时间一般是是12月下旬。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每人按2000元一次性发放,用于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具体的毕业生求职补贴在不同的学校会有所不同,发放的数目和时间也不相同。详细的可以向学校或者导员询问咨询,以求简便快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条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的河北省大学生创业政策(河北大学生创新创业优惠政策)相关内容,如果对您有帮助,请帮忙分享这篇文章^_^

本文来源: https://www.baikezj.com/a/65f0fe515130442112021252.html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