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创业计划书(残疾人创业指南)

作者: 百科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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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创业指南

理由是:家庭条件困难,启动资金不足。

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

适合残疾人特点的职业技能培训:

1、中式烹调师:学习烹调基础理论以及烹调操作技术,常用烹饪原料及其加工方法,烹调工具及设备、火候的掌握、油温的识别等,以及厨房卫生与安全知识;运用刀工操作以及焖烧类、爆炒类等菜肴的制作方法。。

2、中式面点师:了解糕点原料及糕点生产的基本知识,包括馒头、花卷、各种糕点、馒头、饺子等中国糕点生产。

3、西式面点师:西点的基础知识和制作,主要以各式面包、蛋糕为主。

4、服装制版师:了解服装号型及面料的特点与应用,学习和掌握人体结构与服装制图的关系,以1:1打板方法为主,学习服装结构变化的剪裁技术。

5、创业培训:适合残疾人特点,有助于残疾人自身创业的培训项目,如互联网+、咖啡师、按摩师、小吃美食等。

残疾人创业指南最新版

申请条件

  申请创业就业的残疾人家庭,应具有当地户籍,家庭成员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创业就业的残疾人家庭应是残疾人中就业年龄段(16—60周岁)的当地困难户,具有通过劳动实现脱贫致富的意愿,并具有一定的劳动生产和经营能力;

  2、开展种植、养殖、生产经营和开办就业项目等的残疾人家庭应当是“零就业”家庭,必须具有较好的生产项目。

  需提交的材料

  1、《残疾人家庭申请创业就业申请书》;

  2、《残疾人创业就业补助资金申请审批表》;

  3、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

  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创业就业残疾人家庭,向所在村(社区)提出创业就业申请

  2村(社区)资格初审、向乡镇(街道)残联推荐

  3乡镇(街道)审核、上报县(市、区)残联

  4县(市、区)审核、公示(县级政府报刊、电视台、政府公告栏),上报市残联

  5市残联审核、录入,上报省残联审批6待资金下达后,各乡(镇)及时拨入受助人账号。

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

残疾人的创业项目有: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等。达到一定条件的残疾人户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且对同一申报人累计扶持不超过2次。

“阳光大棚”项目扶持:对从事设施园艺种植,且大棚(温室)面积不小于200平米;从事设施畜牧养殖,且养殖场内不少于1000只禽类或30头畜类;从事设施水产养殖,且池面积不小于1000平米的残疾人户。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项目补贴,对同一申报人累计补贴不超过3次。

扩展资料:

1、对安置残疾人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2、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I资标准的4倍确定。

3、在计算残疾人人数时,可将在企业上岗工作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计算在内,在计算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时也要将上述学生计算在内。

残疾人创业项目

国家对残疾人创业的扶持政策为《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意见》,具体扶持政策如下:

二、提供合理便利和优先照顾

(四)残疾人在登记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或登记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时,相关部门应提供合理便利,优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五)政府和街道兴办贸易市场,设立商铺、摊位,以及新增建设彩票投注站、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务网点时,应预留不低于10%给残疾人,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应免费提供店面。

三、落实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

(六)残疾人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残疾人个体就业或创办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七)残疾人创办的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23〕43号)有关规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八)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九)对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按照有关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性收费;征得行业协会商会同意,适当减免或降低会费及其它服务收费。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依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

(十)残疾人创办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经营场所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照民用标准收取。

扩展资料:

四、提供金融扶持和资金补贴

(十一)残疾人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康复扶贫贴息贷款,贴息部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85号)等规定进行贴息。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由各地给予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

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可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具体贴息标准参考各地贴息管理办法执行。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应加大对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融资服务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可多渠道筹资设立残疾人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信用良好的残疾人创业者经综合评估后可取消反担保。

(十二)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鼓励地方开展一次性补贴试点。

(十三)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残疾人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十四)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人首次自主就业创业的,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鼓励残疾人通过自身努力就业增收,摆脱贫困。

(十五)特殊教育院校教育类毕业生、残疾人高校(含技师学院)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含技师学院)毕业生按规定享受求职创业补贴。

(十六)用人单位雇用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并为残疾人职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申请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残疾人创业指南电子版

申请条件:

申请创业就业的残疾人家庭,应具有当地户籍,家庭成员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创业就业的残疾人家庭应是残疾人中就业年龄段(16—60周岁)的当地困难户,具有通过劳动实现脱贫致富的意愿,并具有一定的劳动生产和经营能力;

2、开展种植、养殖、生产经营和开办就业项目等的残疾人家庭应当是“零就业”家庭,必须具有较好的生产项目。

需提交的材料:

1、《残疾人家庭申请创业就业申请书》;

2、《残疾人创业就业补助资金申请审批表》;

3、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创业就业残疾人家庭,向所在村(社区)提出创业就业申请;

2村(社区)资格初审、向乡镇(街道)残联推荐;

3乡镇(街道)审核、上报县(市、区)残联;

4县(市、区)审核、公示(县级政府报刊、电视台、政府公告栏),上报市残联;

5市残联审核、录入,上报省残联审批6待资金下达后,各乡(镇)及时拨入受助人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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