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创业政策(南京创业政策补贴电话)

作者: 百科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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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创业政策补贴电话

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三、办理流程

租赁补贴实行按月补助、按季发放。

1.申请。符合条件者应向就业创业企业纳税所属区(园区)或其他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址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提出租房补贴申请,填报南京市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等证明材料。

2.审核。区(园区)人社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身份及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分别送区税务部门负责核查企业纳税的情况,区公安部门负责核查户籍、居住信息,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核查房产情况,于每季首月10日前将上季度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市人社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反馈本人。市人社部门汇总后,将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纳入租房补贴发放范围,由市人社部门通知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及市财政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

3.发放。各区(园区)人社部门负责于每季度首月底前将上季度补贴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续发无需申请人重新申请,由区(园区)审核后发放。

申请人租住地变更的,应及时向原申请区(园区)人社部门报备;就业单位发生变更的,需重新申请。

四、其他

1.租赁补贴由市、区(园区)共同承担,其中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五区由市财政承担40%,区财政承担60%;其他区(园区)由市财政承担60%,区(园区)财政承担40%。

2.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3.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就业单位发生变更或审核不通过的需重新申请。

2、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是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

3、在宁自主创业为个体工商户或就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本人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属申报范围。

4、租赁合同变化(如续签、新签)或租金发票变化(如到期、新开)的情况下,申请人需在申报系统进行变更,上传更新有关信息。

5、房产部门对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的认定

(1)“住房困难”是指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宁名下的私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和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情况。

(2)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6、房产部门对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的认定

(1)“在宁无自有住房的认定”是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宁名下无房,认定的住房包括私房和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

(2)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7、公安部门要求非本市户籍在本市租房居住的,应事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和居住证。申请人的居住证登记地址应与房屋租赁地址保持一致,如有变更,申请人应主动及时到公安部门办理居住地址变更手续。

8、申请人需提供只含本人姓名的房屋租赁发票(一人一票)。

9、审核通过的,自申报当月起计发住房租赁补贴。住房租赁补贴将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持卡人需去银行柜台激活社保卡的银行功能方可取款)。

10、请申请人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与公示结果。

南京创业政策补贴电话查询

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从2023年9月15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按阶段安排如下:申请受理阶段。9月15日至10月中旬,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应向所在院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各院校结合实际组织申请受理工作。

南京市创业补贴政策

南京个人交社保优惠政策是针对灵活就业人员,而且必须要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的标准。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或者是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单亲家庭、夫妻双方军事业、零就业家庭、特困职工家庭等等,那么都是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的标准,是可以申请社保补贴的。或者是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自主创业、从事自由职业,并且自行交社保费用,那么也可以申请社保补贴,自行交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都是有一定的补贴。

南京个人交社保优惠政策也不只是基础的灵活就业人员补贴,还有其他方面的补贴。个人交社保费用,当地户籍符合社保补贴的规定,那么是可以领取社保补贴的。同样小微企业有一定的社保补贴,如果是创业失败,也可以到相关部门审批,确定一下是否有社保补贴。还有中小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符合标准的也可以领取到一定的补贴。所以不管是个人交社保费用还是企业交社保,都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申报,多数情况下都是有一定的优惠补贴待遇的。

南京有没有创业补贴政策

对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毕业生,每个符合条件的按1500元补贴。

政策依据:《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23〕4号)

就业见习

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十万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政策依据:《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3〕149号)

基层就业

1、给予补贴。为保障各项待遇的落实,服务期内,省财政统筹中央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2.2万元的标准下达专项补助经费,并给予当年新招募人员2000元一次性安置补贴。

2、考研加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在服务期内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专科学历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3、优先定级。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待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其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4、优先招聘。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事业单位岗位、省、市属国有企业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政策依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3〕4号)《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江苏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181号)

创业政策

创业扶持

1、税收优惠。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创业孵化补贴。对初次创业租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登记失业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不超过3年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3、信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4、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政策依据:《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3〕149号)

创业补贴

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初次自主创业,经营6个月以上、能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政策依据:《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23〕4号)

创业资助

优化资助结构和方式,突出加大对“高精尖缺”人才的支持力度。根据评审排序,对“双创人才”分别按500万、300万、100万和50万标准给予资助;对“双创团队”分别按800万、500万、300万标准给予资助;对“双创博士”按15万元标准给予资助。对50万元以下项目资助,一次性拨付各地,分批或一次性资助到位,确保用当其时。

政策依据:《“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5〕5号)

南京“宁聚计划”

1、落户政策: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2、安居政策: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最长可申领3年住房租赁补贴,其中学士每人每月6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符合条件的可申购共有产权房

3、面试补贴:对非市域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来市域范围求职面试,经核定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面试补贴。

4、海外留学人才来宁就业创业,同等享受“宁聚”计划各项政策及资助

5、见习:推进见习实训基地建设,补贴标准提高到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

6、提供创业场地扶持、拓宽创业融资渠道

南京创业扶持政策

南京创业补贴一般一个月内到帐。

南京创业扶持

一、资金补贴

  (一)创业培训补贴

  对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参加经人社、财政部门认定的培训项目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具体补贴对象和标准由市县确定。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首次成功创业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主体。

  (三)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初次创业租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由市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创业主体享受创业租金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办经营主体,初创主体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创业基地运营补贴

  依法成立达到相应建设服务标准并在人社部门备案,为初次创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的城乡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培训(实训)基地以及利用自有住房初次创业、生产或服务运营正常的创业者。

  创业基地被评为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的,给予每家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六)创业孵化补贴

  补贴对象为市县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标准由市县根据创业孵化基地实际孵化成功(基地内注册登记并孵化成功搬离基地后继续经营6个月以上)户数等因素确定。

  (七)创业项目补贴

  补贴对象为科技含量高、具有潜在经济社会效益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创业项目被评为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给予每个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八)社会保险补贴

  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创业失败,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人员,按实际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南京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南京就业创业证可一次性享受政府补贴创业费2500元。

南京创业补贴多久发放

7月1日起,在南京工作符合一定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每人每月能领取600元到1000元租房补贴。根据“南京市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租赁补贴实行按月补助,每季度发放一次。条件 申领补贴须同时满足三点申领住房租赁补贴的大学毕业生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在南京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在机关或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该是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在南京自主创业的个体工商户,或就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本人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在此项申报范围。申请 可去人社部门或上网办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向就业创业企业纳税所属区(园区)或其他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址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提出租房补贴申请,填报南京市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等证明材料。毕业生也可上网申请租赁补贴。用手机下载“我的南京”手机app客户端,完成注册后,在电脑网页上点击“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大学生公租房在线申请页面,用手机“我的南京”二维码扫描工具,扫描电脑页面上显示的二维码,进入申报系统填写信息,完成申报。详情可登录南京市人社局网站了解。审核 初审后在网上公示5天各区(园区)人社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身份及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分别送区税务部门负责核查企业纳税的情况,区公安部门负责核查户籍、居住信息,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核查房产情况,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将上季度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到市人社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则反馈给本人。市人社部门将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纳入租房补贴发放范围,由市人社部门通知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及市财政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发放 每季度的首月底前发放各区(园区)人社部门负责于每季度首月底前将上季度的补贴发放到个人的社会保障卡上。续发无需申请人重新申请,由区(园区)审核后发放。发放时间自申报当月起计发。住房租赁补贴将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持卡人需去银行柜台激活社保卡的银行功能方可取款)。申请人如果租住地变更应及时向原申请区(园区)人社部门报备;就业单位发生变更也需要重新申请。

大学生创业补贴南京

有补贴。

一是向所在高校申请创业补贴,并提供《创业补贴申报表》、本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专家评估意见,银行账户等资料。

二是项目和创业实体所在县(市、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创业补贴,并提供《创业补贴申报表》、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民政登记证复印件,创业实体概述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经营场地购买或租赁合同等)复印件,银行账户等资料。你带齐能证明你是学生的证件、身份证什么的去你户口所在地的当地政府就行了。希望帮到你

南京创业优惠政策

南京主城区(鼓楼、秦淮、建邺、玄武)不太适合年轻人发展和创业,因为这些地方房价较高、产业发展不够丰富,年轻人创业、就业发展比较受限。

年轻人想在南京发展和就业,宜选择江宁、栖霞、雨花台等区,这里房价相对较低,工业较为集聚,创业、创新氛围浓厚,适宜年轻人发展积累。

相较于江苏省内其他城市而言,南京的区位优势并不明显,所以建议慎重考虑在南京就业。

南京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领取标准:1.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等。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本次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  具体标准如下:  1.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  4.最高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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