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作者: 百科知己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849

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文章: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需要满足《西安市资助入驻众创空间、孵化器创业企业和团队的实施细则》要求。陕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园要求:一、入孵企业基本要求:1、已取得法人资格...

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需要满足《西安市资助入驻众创空间、孵化器创业企业和团队的实施细则》要求。

陕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

园要求:

一、入孵企业基本要求:

1、已取得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行机制好;

2、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有自我发展能力,孵化器可以协助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3、负责人技术精通、管理水平高;

4、员工有团队精神、创新精神、敬业精神及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入孵项目基本要求:

1、属国家战略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材料、海洋生物、信息技术,互联网+领域;

2、符合青岛市产业规划、能耗低、无环境污染;

3、有自主知识产权

陕西省中小企业孵化中心

是否应当入驻孵化器,创业企业要要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创业需求,分析孵化器的核心优势、核心资源,让自己更好地融入城市创业生态,形成优势互补。

且,孵化器服务不只限于提供资金,还有灵活低成本的硬件和简单的人力工商服务,真正优秀的孵化器机还附加增值的导师培训、丰富的社会资源,帮助初创企业市场推广、技术合作、融资等。在这样的孵化器机构孵化成长,虽然不一定百分百成功,但至少可以降低创业团队不必要的失败。

优质孵化器可以起到资源对接、创业辅导的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培养高水平、高素质、高层次的创业团队,营造科技创新创业良好环境,促进中小企业成长重要途径之一。

智在四方iSF Innovation将继续与创业者同行,一起开拓创业新格局,创造奇迹,放飞创新梦!

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管理办法

截至2023年10月,学校有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项,省级名牌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专业7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6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0项。获批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25项,获省部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奖800余项。

省级名牌专业(1个):化学

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化学、物理学、旅游管理、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

陕西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工业区

渭南创业孵化中心工业区由六个组团构成,分别是轻型机械加工组团、机械加工组团、服装加工组团、农副产品加工组团、电子产品加工组团和仓储组团。轻机械加工组团位于用地西北侧,该组团是孵化基地最大的组团,由九栋厂房及一栋仓库组成,均为三层建筑;轻机械加工组团东侧,综合办公区北侧为机械加工组团,组团内有六栋一层厂房,为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建筑体量有所区别;农副产品加工组团位于用地东北角,由五栋三层厂房组成;位于用地东侧的服装加工组团由三栋三层厂房组成;电子产品加工组团紧邻科技研发区,由两栋三层厂房组成;仓储组团紧邻机械加工组团、农副产品加工组团、服装加工组团、电子产品加工组团,为它们提供仓储服务,由两栋三层厂房组成。各组团内建筑均为一字型厂房,结合建筑主入口设置堆场及停车场。

生活区

生活区位于基地西南角,紧邻综合办公区。生活区由四栋6层的公租房及一栋集小超市、餐厅、活动室多功能于一身的4层建筑组成,配套设施完善。公租房不仅满足基地内部需要,还面向社会。

销售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正信大厦A座七楼

西安创业孵化基地入驻条件

一、省属竞争类企业原则上都要进驻秦创原,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围绕重点产业加快构建由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联合创新体,积极探索构建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的创新体系,为省属企业创新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对于省属企业通过秦创原创新平台,购买相关科研机构的创新成果和项目并予以产业化的,属产业链适度延伸、生态圈构建涉及、填补相关领域空白、提升企业发展能力的,经国资委认定后,在投资监管上视同为主业。

三、省国资委对省属企业进驻秦创原予以必要的资金支持。对符合联合创新要求、管理规范、目标明确、模式先进、成效显著的创新平台,每户企业根据平台规模和创新项目投资总额给与10%-30%、最高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企业按规定方向统筹使用。对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项目平台,按照新产品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投入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四、对省属企业在秦创原创新平台建立、孵化的创新项目,省国资委鼓励省创新投资基金跟投,比例不低于30%,并积极协调其他省属企业产业基金参与投资。

五、省属企业在秦创原创新平台开展重大基础研究、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和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引进和聘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领军人才及其团队的,在工资总额方面予以支持,报经国资委审核备案后,实行工资总额专项核算、单独管理。

六、鼓励省属企业在秦创原创新项目建设中,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实施灵活的分配激励方式。建立健全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关键人才薪酬制度,实施股权激励、分红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骨干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措施,探索建立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参入股分配制度,最大限度激发和调动人才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七、通过秦创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省国资委给予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100万元、团队最高300万元的资助。其中当年引进中国两院院士、外国院士,资助100万元/人;引进国家级科技奖项获得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资助50万元/人;引进博士,资助20万元/人。

八、加强和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省属企业通过秦创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省国资系统人才工作服务对象,在项目申报、评优评奖、职称评审等给予同等待遇。鼓励省属企业推荐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九、省国资委加强对省属企业进驻秦创原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研发投入、核心骨干人才的培育和引进、联合创新能力建设、创新项目的数量质量等指标,其中研发投入可视同利润按一定比例加回。

十、省国资委建立推动秦创原平台建设业绩考核特殊事项清单制度,将省属企业承担的推动秦创原创新平台建设相关事项列入清单动态管理,定期通报,年终作为确定企业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对前期投入多、周期长的重大创新项目投资,在考核中降低或豁免短期投资回报要求。对获得重大突破、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在2023年综合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

十一、鼓励省属企业带头探索秦创原创新发展,对于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等出现失误、造成损失,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和有关规定,在考核上不做负面评价,为企业大胆创新、积极创新解除后顾之忧。

十二、各省属企业要高度重视秦创原创新平台项目建设,要尽快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目标,夯实责任,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要加强对科研创新活动的科学管理和服务保障,为科研人员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要认真研究政策、充分享用政策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的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如果对您有帮助,请帮忙分享这篇文章^_^

本文来源: https://www.baikezj.com/a/64c9bafc674f213b1a0997b4.html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