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康关于创业西安(西安市自主创业)

作者: 百科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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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自主创业

1.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类实用性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包括具有硕士、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2.必须遵纪守法,忠于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具备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注重团结协作的优良品质。

3.必须是已在西安工作、与在西安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以及来西安自主创业的人员。

西安市自主创业补助

西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每人1000元。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学籍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2023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的毕业生即可申请:

  (一)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二)身有残疾的毕业生;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五)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西安市自主创业补贴政策

大学生生活补贴属于硕博人才求职创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是针对西安硕博人才的补贴政策,西安硕博人才补贴需要先入池进入【西安市高层次研究生就业储备池】,然后符合硕博人才求职创业生活补贴,再申请相应补贴。

入池后的应届硕博研究生,在西安就业或创业后,可以申领“硕博人才求职创业生活补贴”,博士、硕士分别按照每人每月 4000 元、2000 元标准计发,最长补贴期限为 1 年。

西安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一、补贴范围

在西安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西安市户籍的以下人员。

  (一)就业困难人员,指创业前按照规定经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

  (二)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统招大专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信息查询为准,归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

  (三)贫困劳动力(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四)退役军人;

  (五)农民工(以“陕西省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登记系统”查询为准)。

  二、补贴标准: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标准为5000元/人。

  三、所需材料

  (一)共性资料

  1.《西安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系统生成);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影印件;

  3.身份证影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5.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影印件。

  (二)个性资料

  6.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影印件;

  7.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相关证件影印件。

  四、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统一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大厅”“便民服务”栏目“就业创业”板块,登录“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系统,按系统提示填报申请。

  2、申请全程无需跑腿,无需提供纸质资料。

  3、网上大厅网址(电脑登录):),选择“网上服务”下拉点击“进入大厅”中的“便民服务”项“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栏,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具体申请流程可点此查看:西安社保补贴申请流程及入口(4050+高校毕业生)

  (二)受理审批

  西安人才服务中心对于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复审,审核合格后发放社保补贴。

  六、申报资料

  (一)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申报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3.经过初审、复审通过后的人员,需向我中心提交交通银行借记卡复印件1张(用于补贴返还,所提供借记卡与身份证须为同一人),并与身份证正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二)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申报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3.毕业证扫描件;

  4.经过初审、复审通过后的人员,需向我中心提交交通银行借记卡复印件1张(用于补贴返还,所提供借记卡与身份证须为同一人),并与身份证正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三)创业失败人员需提供申报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创办个体户或企业的近一个月纳税证明扫描件;

  3.工商登记注销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经过初审、复审通过后的人员,需向我中心提交交通银行借记卡复印件1张(用于补贴返还,所提供借记卡与身份证须为同一人),并与身份证正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七、补贴终止

  已经申领社保补贴的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停止发放补贴:

  (一)被用人单位招用;

  (二)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享受社保补贴期满;

  (四)已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

  (五)提供虚假信息资料;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八、注意事项

  (一)补贴期限按月计算,按年发放。

  (二)个人在享受补贴期间将社保关系转出至用人单位参保的,如再次转入我中心不能再次享受(自主创业除外)。

  (三)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领取补贴或申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追回所领取补贴资金,取消其申报补贴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其不守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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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baikezj.com/a/64c722c1ee77fcc2cd0ac48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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