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创业扶持政策(杭州市创业扶持政策2023)

作者: 百科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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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创业扶持政策202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6条第2项及第26条第1项规定,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杭州创业优惠政策

2023年大学生创业,杭州政府是年息政策

杭州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2023

1.首先要确定的是企业注册地政府有创业补贴,创业补贴申领渠道一般是人社部门。以杭州市上城区的企业为例,可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

2选择申领创业补贴的受理部门“区人社局”。

3在人社局受理的业务关键词中,选择“就业创业”,快速查找需要办理的业务。

4在就业创业业务列表下,选择“创业补贴申领”,点击右侧的“在线办理”。

5进入线上申请系统,确认申报条件后点击“下一步”,根据系统引导提示要求,完成相关信息登记和材料上传,提交后即可完成申请。

杭州市创业扶持政策2023级

杭州租房补贴开始申请啦!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

  杭州市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

  申请时限

  首次申请时限为毕业后一年内。续发申请时限为补贴首次发放之后三年内。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续发申请时限为补贴首次发放之后六年内。

  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条件: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23年2月24日(含)之后,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已享受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再次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

  用人单位条件:

  (1)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2)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

  (3)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申请入口:杭州亲清在线平台

  补贴标准

  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

  发放次数

  租房补贴首次发放后,申请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每满12个月(含)可提交1次补贴续发申请,补贴续发不超过2次;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续发补贴不超过5次。

杭州创业补贴政策2023

申请条件

  经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在杭州市区市属或区属单位工作符合条件的B、C、D、E类人才。

  (1)购房补贴申请人应在市区市属或区属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含)以上或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租赁补贴申请人应在市区市属或区属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含)以上,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持有市区常住居民户口(外籍人才持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红卡”);

  (3)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本办法出台前1年到申请之日期间在市区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

  (4)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区享受过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府优惠购(建)住房,以及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的,不能再申请高层次人才购房(租赁)补贴。

  申请材料

  申请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应填写《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购房(租赁)补贴申请表》、《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以受理公告为准):

  (1)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以及婚姻状况证明,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证明;

  (2)申请人在市区市属或区属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含)的证明或与市区市属或区属用人单位签订的5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市区营业执照;

  (3)《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不缴纳社保的财政补助单位可以不提供),属创业人员的,提供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区的房产状况证明;

  (5)最高学历证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6)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7)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8)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9)D类人才中拟按高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如其职称是在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须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确认。所需材料和确认流程详见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常见问题栏目。

  (10)E类人才中拟按博士条件认定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取得国内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如何认证见学位网);②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见浙江海外人才网);③取得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11)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12)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流程

  网上申报—提交申请—单位公示—行业主管部门复审—资格终审—资格公示—资格认定

  如何领取补贴(以购房为例)

  (1)通过资格审核后,持《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享受购房补贴资格证》的人才需先购买市区(包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住房

  (2)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以后,提交正式购房合同、个人银行卡号等资料到市住保房管局,经市住保房管局审核并进行信息录入后,人才会同用人单位至市住保房管局签订《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协议》(签订协议后收回资格证)。

  (3)市属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用人单位高层次人才持《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协议》到市住保房管局领取购房补贴,区属用人单位高层次人才持《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协议》到区住建局领取购房补贴

杭州市创业扶持政策条件

1)在市区市属或区属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含)以上或与市区市属或区属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含)以上,如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持有市区常住居民户口(外籍人才持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红卡”);

  (3)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本办法出台前1年到申请之日期间在市区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

杭州创业政策2023

杭州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

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

申领条件

毕业未满一(或五)年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特别说明

申请人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领取补贴后,在所在区(县、市)连续工作满3年,可再次申请生活补贴,其他申请条件不变

02杭州市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

补贴标准

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

申请对象条件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毕业未满一年,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

03杭州市本级公租房货币补贴

申领对象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毕业未满7年)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

补贴发放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对象调整为申请人本人,货币补贴按月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保障资格有效期为三年。实际支付房租低于货币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支付房租发放货币补贴。申请家庭当月的货币补贴在次月下旬发放。

小壹提醒:公租房货币补贴和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不能共同享有,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其一。

04“三类企业”就业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

就业补贴:每年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创业补贴:第1年5万元、第2年3万元、第3年2万元,补贴期限自享受补贴的首月起不超过3年

申请条件

就业补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市区“三类企业”就业,该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

创业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市区初次创办“三类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指占30%以上股份合伙人、股东),带动就业2人(不含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上,且为其同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

杭州市创业扶持政策2023

《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

这一轮奖补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至2023年。

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应用,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加氢站建设与智能化改造,新增对新能源汽车创新平台建设、充电桩智能化改造、智能网联汽车等新业态培育的支持。

2023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3年基础上退坡20%,并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能源乘用车购置补贴具体标准

①私人购买的,要求NEDC(纯电动)续航里程400公里以上,每车补贴金额为1.8万元;

②非私人购买或用于营运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相应补贴金额的0.7倍计。

新能源商用车购置补贴标准

①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2023年补贴标准在2023年基础上退坡10%。

②同时,地方可针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

二、2023年纯电乘用车购置补贴分档

①纯电乘用车300(含)-400公里续航补1.3万;

②400公里以上补1.8万;

③插混(含增程)乘用车补0.68万。

三,对高档(售价高于30万元)新能源乘用车,不补贴

四、 乘用车动力电池能量密度连续两年不变

①125-140Wh/kg:0.8倍;

②140-160Wh/kg:0.9倍补贴;

③160Wh/kg以上:1倍补贴。

五、插混试验标准调整

①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试验方法标准将更新。新标准发布实施前,按照老标准进行检测的产品,只要符合补贴政策技术门槛要求,均可按规定享受补贴。

②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在新试验方法标准下的补贴技术要求,有条件的等效全电续驶里程应不低于43公里;

③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中对应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小于65%,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同整备质量纯电动乘用车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125%

1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2按要求对有缺陷的产品进行召回,否则,可能面临暂停或取消推荐车型目录、暂缓或取消财政补贴等措施。

杭州市政府创业扶持政策

A:国外顶尖人才

  主要包括: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5)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国家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

    1.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

     (2)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3)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5)“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

     (6)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

    2.

     (1)国家级教学名师;

     (2)国医大师;

     (3)国家级名中医;

     (4)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5)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6)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7)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8)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9)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获得者;

     (10)功勋飞行员。

    3.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3)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得者(个人奖);

     (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总师;

     (5)近5年来,担任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

    4.

     (1)世界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世界行业排名前10位的金融机构总部的高管、首席风险控制人员、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及首席经济学家;

     (3)全国文化企业3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4)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集成电路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研发骨干,且年工资性收入在100万元以上;

     (5)上年度纳税5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董事长、总经理),且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在200万元(含)以上。

    5.

     (1)浙江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

     (2)浙江省特级专家。

    6.

     (1)梁思成奖获得者;

     (2)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省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

    1.

     (1)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国家卫健委(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浙江省政府“西湖友谊奖”获得者;

     (4)杭州市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人才;

     (5)军队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奖获得者。

    2.

     (1)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

     (2)通过综合考评的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浙江省卫生领军人才、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计划入选人才。

    3.

     (1)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2)省功勋教师(省杰出教师)、省特级教师、省高校教学名师;国际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

     (3)近5年担任并完成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负责人;

     (4)教育部中小学国家课程标准修订核心专家组成员,教育部课程指导委员会学科组委员,教育部国家统编教材核心专家组成员;

     (5)青年长江学者;省级名中医;省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

     (6)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7)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指导老师;

     (8)专科排名全国前10名医院的市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

     (9)获“全国卫生健康(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且具有正高级卫技专业技术职务的卫技人才;

     (10)获安全飞行金质奖章飞行员;近5年来,担任并完成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第一负责人;

     (11)近5年来,担任并完成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4.

  (1)全国技术能手;

     (2)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3)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4)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

     (5)省首席技师;

     (6)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7)具有国家级教练员资格,曾获奥运冠军的教学骨干,或奥运冠军的教练员;

     (8)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

     (9)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10)浙江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杰出技能人才);

     (11)培养产生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的专家;

     (12)全国导游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5.

     (1)中国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3)世界500强企业任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指总部的副总经理、大洲级区域总裁、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等);

     (4)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在杭金融机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5)国家级金融研究机构主要负责人;

     (6)担任国家级重大金融政策规划主要起草人或主持国家级重点金融工程、重大金融项目的研究和建设工作的金融专家;

     (7)年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集成电路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研发骨干,且年工资性收入在70万元以上;

     (8)上年度纳税5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任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指总部的副总经理、大洲级区域总裁、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等),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在150万元(含)以上。

    6.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2)省、部、军队、国防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4)鲁班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5)国际标准的召集人;

     (6)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1位完成人);

     (7)中国专利金奖获得者(须为专利发明人,前3位完成人)。

    7.

     (1)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文化部“国家动漫政府奖”获得者(指获奖作品的导演、编剧);

     (3)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奖、长江韬奋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剧作奖、导演奖、编导奖、音乐创作奖、舞台美术奖和表演奖)获得者;

     (4)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获得者;

     (5)中国电影“华表奖”个人创作奖获得者;

     (6)中国电视飞天奖单项奖获得者及一等奖主要作者(含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9(排名前3位);

     (7)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一等奖获得者(主创人员);

     (8)中国国际动漫节“金猴奖”综合奖金奖获奖作品的导演、编剧(排名前3位);

     (9)儿童文学“安徒生奖”单项奖获得者;

     (10)科幻文学“雨果奖”单项奖(包括最佳长篇、最佳中长篇、最佳中篇、最佳短篇、最佳编辑奖、最佳美术奖)获得者;

     (11)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创新奖一等奖(排名前3位完成人);

     (12)浙江省文化创新团队核心成员(领衔人);

     (13)文化部优秀专家;

     (14)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获奖作品的主要作者(排名前3位);

     (15)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奖获得者;

     (16)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人才奖)终身成就奖、杰出人才奖;

     (17)近5年,在杭州纳税的年度版权收入连续两年超过1000万元,且作品内容健康、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作家;

     (18)近5年来,担任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负责人。

    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D:市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

    1.

     (1)杭州市突出贡献引进人才;

     (2)享受杭州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和杭州市成绩突出的科技工作者获得者;

     (4)杭州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杭州市十大青年科技英才;

     (5)杭州市政府“钱江友谊奖”获得者;

     (6)杭州市“115”引智计划高端年薪资助入选专家。

    2.

     (1)杭州市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

     (2)通过综合考评的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杭州市“13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浙江省卫生创新人才培养对象。

    3.

     (1)省优秀班主任、省师德楷模、省教坛新秀;全国五项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指导老师;

     (2)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

     (3)国家级教学或技能比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4)全国职业院校教师能力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5)全国省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杭州市名中医;

     (6)获安全飞行银质奖章飞行员;

     (7)特级飞行员。

    4.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人才:

     (1)

      ①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前3位完成人);

      ②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前3位完成人);

      ③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前2位作者);

     (2)

      ①从事博士后科研项目结题后,获设区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取得授权发明专利(前3位完成人);

      ②制定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前3位完成人);

     (3)近5年在四大高校排行榜(泰晤士高等教育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任一榜单排名前100位大学,或近5年在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排名前1‰学科取得海外博士学位,且在海外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并在本领域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5.

     (1)杭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2)省级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领衔人;

     (3)省技术能手;

     (4)杭州市首席技师;

     (5)具有特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专业技能人才:

       ①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

       ②曾获奥运冠军的教学骨干、奥运冠军的教练员;

       ③具有国家级教练员资格,曾获世界冠军的教学骨干或世界冠军的教练员;

       ④培养产生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的教练;

       ⑤浙江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拔尖技能人才);

       ⑥全国导游大赛二等奖、全省导游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6.

     (1)杭州市大企业大集团(上市公司、入选杭州工信经济企业百强榜等)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

     (2)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任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指总部的副总经理、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等);

     (3)全国金融行业前10强在杭法人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4)获得省级荣誉的在杭金融机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5)入选全国500强企业的金融机构的首席风险控制人员、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首席经济学家;

     (6)在浙江省内行业排名前5的金融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

     (7)获得杭州市级以上金融创新奖的团队负责人;

     (8)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集成电路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研发骨干,且年工资性收入在50万元以上;

     (9)上年度纳税5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层正职管理和技术人才,且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在100万元(含)以上。

    7.

     (1)省、部、军队、国防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2)省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3)设区市级(含厅级)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4)国家标准的第一起草人;

     (5)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1位完成人);

     (6)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前3位完成人);

     (7)省专利奖金奖获得者(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前3位完成人)。

    8.

     (1)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全国美术展览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舞蹈荷花奖获得者(各奖项的最高等级奖,须为个人获得);

     (2)“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优秀作品奖单项奖获奖者;

     (3)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茅盾文学新人奖、网络文学新人奖、创作骏马奖获得者;

     (4)中国电视飞天奖二等奖主要作者(含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排名前3位);

     (5)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人才奖特别贡献奖;

     (6)中国新闻奖二等奖获奖作品的主要作者(排名前3位);

     (7)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创新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

     (8)浙江省广电局科技创新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

     (9)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二等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提名奖、浙江省广播电视政府一等奖(主创人员);

     (10)全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获得者;

     (11)飘萍奖获得者;

     (12)浙江新闻奖一等奖主要作者(排名前3位);

     (13)入选市级文化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领衔人);

     (14)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获得者(排名前3位);

     (15)入选省重点文化企业、重点文化出口企业、“文化+互联网”创新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者(指管理单位第一负责人,或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6)曹文轩儿童文学奖单项奖获得者;

     (17)郁达夫小说奖单项奖获得者;

     (18)徐迟报告文学奖单项奖获得者;

     (19)中国书法“兰亭奖”入展者;

     (20)近5年,在杭州纳税的版权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且作品内容健康、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作家。

    9.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E:高级人才

  主要包括:

    1.

     (1)其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2)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高级社会工作师、高级政工师),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人才:

      ①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

      ②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前3位完成人);

      ③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前3位完成人);

      ④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前2位作者)。

    2.

     (1)省春蚕奖获得者;

     (2)省医坛新秀;

     (3)杭州市工艺美术大师;

     (4)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5)获安全飞行铜质奖章飞行员;

     (6)一级飞行员;

     (7)浙江省级教学或技能比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8)杭州市教坛新秀;

     (9)杭州市“13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选。

    3.

     (1)杭州市技术能手;

     (2)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专业技能人才:

      ①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

      ②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

      ③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④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

     (3)曾获世界冠军的教学骨干、世界冠军的教练员;

     (4)具有高级教练员以上资格,曾获亚运会、全运会冠军的教学骨干或亚运会、全运会冠军教练员;

     (5)特级导游员、金牌导游员、金牌讲解员、高级导游员;

     (6)浙江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优秀技能人才);

     (7)浙江省旅游行业技术能手;

     (8)全国导游大赛三等奖、全省导游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4.

     (1)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第一起草人;

     (2)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获得者(须为专利设计人,前3位完成人);

     (3)省专利奖优秀奖获得者(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前3位完成人)。

    5.

     (1)杭州市规模以上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在浙江省内排名前5的,或获得市级荣誉的金融机构总部的总经理,及首席风险控制人员、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首席经济学家;

     (3)获得市级荣誉或持有注册金融分析师、精算师、证券保荐人等证书的在杭金融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4)入围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中国互联网企业百强、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的首席技术官、首席信息官、首席运营官;

     (5)杭州市规模以上或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信息企业的核心技术人才(指公司技术总监、总工程师);

     (6)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入选者;

     (7)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集成电路企业年工资性收入达30万元的管理人员和技术研发骨干;

     (8)上年度纳税5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其他人才,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在50万元(含)以上的。

    6.

     (1)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人才:

      ①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

      ②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前3位完成人);

      ③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前3位完成人);

      ④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前2位作者)。

    7.

     (1)通过综合考评的杭州市青年文艺家发现计划重点培养人选、省青年文艺“新松”“新峰”“新荷”“新光”计划培养人选、杭州市文创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培养人选、中国杰出女装设计师发现计划重点培养人选、杭州青年设计师发现计划(含工业设计、广告设计、建筑设计)重点培养人选;

     (2)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推优动画系列片、“原动力”计划扶持漫画、游戏作品的获得者(指获奖作品的导演、编剧);

     (3)浙江美术奖、书法奖、摄影金像奖、戏剧金桂奖、电影凤凰奖、电视牡丹奖、音乐奖、舞蹈奖、曲艺奖、杂技奖、民间文艺映山红奖、文艺评论奖单项奖获得者;

     (4)杭州新闻奖一等奖主要作者(排名前3位);

     (5)市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排名前3位);

     (6)杭州市工业设计精英人物;

     (7)网络文学双年奖金奖获得者;

     (8)杭州广播电视政府奖一等奖(主创人员);

     (9)浙江省青年文学之星;

     (10)杭州市社科优秀青年人才称号获得者;

     (11)近5年来,担任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一般(含青年、后期资助等)项目负责人;

     (12)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第1位完成人)。

    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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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baikezj.com/a/64683111af6ee598c2047eb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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