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措施)

作者: 百科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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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措施

扶持政策:

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创新人才培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同时享受各地区、各高校推出的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改革教学制度: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还可享受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以及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完善学籍管理规定: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国家为了提高就业水平,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一方面解决了创业者自身的就业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创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这些措施对于提升就业率是非常有效的。

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措施怎么写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对大学生就业政策和鼓励政策是:

一、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政策措施

第一,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补贴政策。

第二,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第三,选聘招录优惠政策。

第四,继续实施和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扩大项目范围。

二、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政策

第一,清理影响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

第二,取消落户限制。

第三,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

第一,鼓励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

第二,鼓励困难企业更多保留高校毕业生。

第三,鼓励科研项目聘用高校毕业生

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 四项政策鼓励自主创业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措施

一是对困难家庭毕业生,高校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时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

二是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毕业生,各地要摸清底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组织其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活动。

三是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抓好政策落实

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措施方案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就业创业有关方针、政策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所在城市促进就业和发展劳务经济的政策措施,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所辖地区就业工作,负责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

(三)统一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组织实施劳务品牌和劳动力输出基地建设。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劳务产业工作。负责劳务派出机构管理工作。

(四)按规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及参保登记、管理和待遇发放及有关经办服务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扩面计划。

(五)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负责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工作。建设人力资源市场,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

(六)拟定本地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牵头组织各类就业培训和管理;统一管理劳动力培训资金;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经办工作。

(七)承担各类群体创业指导和咨询等服务工作。

(八)负责拟定人才项目的计划及实施;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身份认定工作;负责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年度统计、培训、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承担本地区就业培训、创业指导、失业保险、农村劳动力转移、劳服企业经营情况等各方面统计数据的汇总、分析和统计工作。

(十)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解读

1.网上自愿申请(2023年10月20日至11月21日)。符合补贴条件中的任何一条的毕业生,即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服务”专栏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2.填写银行卡号的时候,原则上需要填写学校发放的本人的银行卡号(方便整理查找),详细到支行(通过手机银行查找),提交后要截图留存,以备核查。

3.网上提交后,系统会立刻通知审核是否通过。网上审核不通过的,需要进行人工审核。

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措施有哪些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大学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能得到以下政策支持。

1.推行先落户后就业

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在省内合法稳定住所或拟就业创业地城镇落户 。

2.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

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地可给予租房和生活补贴 。

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着力解决留鄂来鄂高校毕业生住房困难问题。

3.增加优质岗位供给

高水平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 ,力争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每年增长10%以上。

加快构建“51020”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壮大“光芯屏端网 ”世界级产业集群。

大力引进下一代通信、集成电路、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领域具有全球影响力、掌握产业前沿核心技术的龙头企业在鄂设立总部或第二总部 。

关于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措施

一、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3〕135)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2023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2023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发放范围由去年6类困难毕业生扩大至7类,新增了退捕渔民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三、发放标准

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的费用压力。

四、发放时间

根据毕业生求职创业的时间节点,补贴发放工作10月20日正式启动,按照属地管理、高效便捷的原则,在规范审批、多渠道公示的前提下,于12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给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社保卡或提供的银行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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