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改革信息披露(创业板披露新规)

作者: 百科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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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披露新规

创业板ST制度与老ST制度有同有异。目前来看,变动最大的部分有三处:

一、创业板ST股票涨跌幅与正常股票相同。

老ST股票涨跌幅只有5%,这是交易者对ST最直观的差异性感受。就好像同学们一起去吃饭,桌上10个菜,普通人可以10个菜全吃,戴了ST帽子的人只能吃5个菜,这就是差异。

在创业板的ST制度下,不管戴不戴ST帽子,上桌后大家都可以同样吃10个菜。

对于戴*ST帽子的股票来说,因为存在灭绝性退市风险的压力,与普通股票还有差异;

对于戴普通ST帽子的股票来说,除了不能作为融资标的、基金买入等限制之外,和普通股票差异并不很大。

这样的ST帽子,实质惩诫性效果大减。因为市场上的活跃的大多数散户,一般都不怎么使用融资账户,也不太关心公司基本面,只要股票保持交易而不退市,每天涨跌又与普通股票相同,有帽没帽不一定在意。

二、注重持续经营能力。

以创业板的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ST)条件为例:

对经营能力考察的具体标准的第一条为: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这里这个“且”字,用得好用得妙。意思就是说,即使你净利润为负值,但只要你营业收入高于1亿元,恭喜你,你不符合*ST的条件。

这对一些濒临退市的股票带来了重重生机。以前创业板虽然没有ST制度,但只要公司连续亏损3年,就得乖乖退市。现在许多创业板股票已经连亏了2年,本来今年正在瑟瑟发抖,现在好了,只要你营收能做到超过1亿元,啥亏损不亏损的,谈利益多伤感情,大家都是好同学,不用退市啦。

另一个方面,考察条件由以前的连续2年净利润为负改为1年净利润为负,反映了对经营情况的即时跟踪,这一点要比以前严格。

三、考察实际盈利水平。

在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中,对净利润进行了备注:

“本条所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贸易业务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公司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本所可以提交上市委员会认定在计算前款规定的营业收入指标时是否扣除前述收入,并通知上市公司”。

以往,连续亏损两年的公司为了避免退市,五花八门奇招迭出,想尽办法把净利润做到正。以后不那么容易啦,按净利润与扣非利润孰低法取值,最重要的就是扣非利润了。

创业板披露规则

财务报表披露规则有四项:

1.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主板业绩表现表并不强制披露,只有在业绩发生重大变化或股票基本面发生变化时,才需要提前披露。

2.上海证券交易所不要求披露季度预测,深圳证券交易所则全部需要。

3.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业绩预测是强制性的,所有上市公司都必须进行业绩预测。然而,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没有要求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测,这很容易被忽视。

4.计划在3月份之前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不得披露年度业绩快车,否则需披露年度业绩快车。半年度报告和季度业绩表并非强制性披露。

创业板上市公司披露规则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明确规定了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前三季度报告的业绩预告及其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分别是不得晚于1月31日、7月15日和10月15日。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公司,应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创业板业绩预告新规是强制披露吗

2023年6月规则修订后,创业板公司不再强制要求披露业绩快报与业绩预告,但属于下列情形还需要在1月31日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净利润指标:净利润为负;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净资产指标:期末净资产为负;

其他情形:出现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创业板预披露新规

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一般来说,创业板公司应当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对于(扣非)净利润为负值;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均需要披露。

对于基数较小的公司,在经过交易所豁免后,可以不用披露业绩预告。比如说出现以下情况可申请豁免披露:

1、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 0.05 元;

2、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 0.03 元。

投资者可以根据半年报来买卖个股,即当半年报预增,则进行买入操作,反之,进行卖出操作。

创业板半年报披露新规

1、近两年净资产为负数,连续四年处于亏损状态。

2、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或者半年报。

3、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每股面值。

4、被法院宣告破产或者公司因自身因素宣布解散。

5、三年内被交易所处罚或者谴责三次。

6、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创业板上市披露

创业板上市进度可以从券商行情软件的新股申购查询。

创业板披露业绩预告新规则

1、首先,采取业绩快报制,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规定,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相关会计期间的业绩快报,业绩快报应披露上市公司本期及上年同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和指标。

2、中小板和创业板都有要求。深交所和上交所在《上市规则》的“第三节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中都规定:11.3.1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三)实现扭亏为盈。创业板的要求甚至更加复杂和严格,深交所为此专门发布了《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可以参看其具体要求。

3、《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上市公司通过年度报告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进行沟通时,不得透露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并应进行网上直播,使所有投资者均有机会参与2.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时,上市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参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3.公司因特殊情况需要向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银行、税务、统计部门、中介机构、商务谈判对手方等报送文件和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依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还应当要求中介机构、商务谈判对手方等签署保密协议,保证不对外泄漏有关信息,并承诺在有关信息公告前不买卖且不建议他人买卖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创业板预告新规

投资者门槛:资金不低于10万元。

据<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方案>规定,新增创业板个人投资者,必须满足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且具备24个月的A股交易经验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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